“侠客岛”微信公号 2016-09-03 07:44
这两天,一份名为“关于辽宁拉票贿选案查处情况及其教训警示”的通报,以“中共中央”的名义下发,并迅速在党内传达。
在“换届年”这个敏感时期,这一事件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定性
这份通报是8月28日印发的。
文件有多重要?这么说吧,8月31日、9月1日连续两天,安徽、云南、内蒙古的新任一把手,就分别召开了省(区)委常委会或其他会议,传达这一文件。在省级党报上,这几乎是他们履新后的首要之事。
传达的速度也很快——翻阅媒体报道可知,北京、湖南、甘肃、宁夏、山西、江苏、山西、广西、安徽等地的县级单位,也已经开始学习这份通报,有的地方还搭配着中组部拍摄的教育片《镜鉴——衡阳、南充违反换届纪律案件警示录》一起学习。
之前,中央对于湖南衡阳贿选案的定性已经很严肃:“这起案件是对中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挑战,是对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挑战,是对国家法律和党的纪律的挑战,必须依法依纪严肃查处”。
虽然《通报》内容并未公布,但从各地学习这一文件时的表态,还是可以看到对辽宁拉票贿选案的定性:“辽宁拉票贿选案是新中国成立以来查处的第一起发生在省级层面的拉票贿选案,性质的严重性令人震惊,情节的恶劣性使人不齿,危害的巨大性让人痛心,启示的针对性发人深省。”——“建国以来第一起”、“省级层面”,足见问题的严重性。
因此案件,辽宁的官场正迎来深度洗牌。此前,四名落马的省级高官——辽宁省委原书记王珉,辽宁省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王阳、郑玉焯,原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苏宏章,都在通报中被点名与此拉票贿选案有关。一批厅级官员、企业家、人大代表,也卷入此案当中,后续余震不断。
规则
为什么是现在下发?
明年就要召开中共十九大了。按照惯例,在全国党代会召开的前一两年,全国的省、市、县、乡四级党委都将迎来集中换届,于是便有“换届年”之称。今年,省级主要领导职务的调整已经非常密集,大家都看到了,省以下的也在紧锣密鼓的进行当中。
在这个当口,这样一份通报,与此前下发的中央《关于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的意见》一起,都可以看做是在给换届工作打预防针。毕竟,为政之要首在用人,任命什么样的干部,提拔或调整谁到新的岗位,将涉及到大量的系统性人事安排,是政治生活的重中之重。
跟过节一样,换届也曾是问题多发的“关口”。按照官场“潜规则”的说法,这样的关口,人员走动密集,私下活动不断,隐秘之事多发。
比如,中纪委机关报就刊文列举了一些乱象:超龄不可以提名,但可以在户口本上做做手脚;不该为他人说情,但可以“介绍介绍情况”;明明是有人在研究干部会议上跑风漏气,却美其名曰“英雄所见略同”,以至于让遵守“明规矩”的实干家受到排挤,投机取巧、急功近利的宵小左右逢源。
一般说来,拉票贿选,自然是向有投票权的拉票、贿票。在组织部门的工作程序中,每逢换届年,需要走一整套流程。比如,上级组织部门派出的考察组,要到下级党委去展开工作;在此过程中,需要在一定范围内找一定级别的干部谈话,让他们对候选人进行评价、推荐等;同时,还要召开一些干部研究会、推荐会,评议候选人的名单,之后进行投票,形成组织意见。
本来,这是一项非常好的制度。这些在地方、系统内互相熟悉的干部,可以对候选人进行评议,反映其实际工作能力、工作和生活作风、群众口碑等,在干部任用的条件框架下,求得“选贤任能”的效果。但投机者也寻得了空间:找准那些有投票权的人,让他们在与组织部门谈话时替自己“美言几句”,或者在投票时为自己投上一票。权力的寻租和交换就这样形成了。
生态
选人用人,是为政之重中之重。拉票贿选,则会对一地政治生态造成严重破坏。
比如辽宁。事实上,2年前,在中央巡视组巡视辽宁后,就查处了辽宁干部任用领导打招呼、拉票跑要之风较为突出”等问题,建议辽宁省委吸取换届选举工作的教训,坚决查处拉票贿选,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今年,在中央巡视组对辽宁展开“回头看”之后,四名涉及此案的辽宁高官应声落马。
辽宁“回头看”的整改报告这样写道:“辽宁的政治生态已遭到严重破坏,有些问题积弊较深,彻底扭转仍需时日。”这份报告显示,辽宁的拉票贿选的涉及面,已经从省委、省人大的高层领导,波及到“省发改委、省法院等部门及大连、鞍山、朝阳等重要地市”。
之所以会这样,是因为前面已经说到,如果要拉票贿选,就会是“海拉”、“海贿”,因为民主推荐环节的谈话人范围可能会非常广。以已经查处的四川南充、湖南衡阳为例,前者涉案人员477人,后者则有467人被处分、69人被移送司法机关。
“一脏脏一窝”,在拉票贿选中并非虚言。
更让人担心的是,在这种情况下,极有可能出现拉帮结派、团团伙伙等现象。比如,某个地市的领导想要晋升省级行列,如果要走这条歪路,就可能打起“老乡牌”、“同学牌”、“工作经历牌”,允以互相提携等政治回报,最终形成封闭的独立王国,共同进退、对抗组织。7月11日,辽宁省委就专门召开了扩大会,专题研究“整治’圈子文化’和拉帮结派问题”。
四凡四必
正因如此,预防针和紧箍咒才更有必要。
今年年初,在全国组织部长会上,包括严禁拉帮结派、买官卖官等的“九严禁”就已出台;“四凡四必”的提法,则也在今年换届中得到贯彻:干部档案“凡提必审”,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凡提必核”,纪检监察机关意见“凡提必听”,反映违规违纪问题线索具体、有可查性的信访举报“凡提必查”。
用白话来说就是,凡是有可能被提拔任用的干部,必须重新审查干部档案,重新核实个人事项申报,必须听取纪检和信访举报的意见,最大限度地堵住可能存在的漏洞。因为这些事情阻碍了晋升进程的,全国现在不在少数。
制度的笼子扎紧后,将问责进行到底,灰色的空间就会被挤压。在干部选用这个问题上,止住投机者是第一步,如何鼓励改革创新者,让能干者上位、慵怠者让位,则是另一个需要精细设计和大胆执行的问题。比如我们看到,在今年的换届中,一些地方已经明文规定了年轻化干部的任用比例,以及主官中有过基层经验的比例,这些都是值得鼓励的探索。
毕竟,当卑鄙成为卑鄙者的通行证,良币就必然被劣币驱逐。如果能干务实的干部不能通过自己的辛勤努力被认可、被提拔,心灰意冷的就不只是干部。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但政治生态被破坏造成的后遗症却可能是非常长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