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日报 记者 李廷睿 2016-09-01 12:06
新一届市人大代表换届选举工作正式拉开帷幕,各县(市、区)及清远军分区将在今年11月20日前,依法选举产生市七届人大代表。昨日(8月31日)上午,市人大常委会会同市委组织部召开市级人大代表换届选举工作会议,部署相关事项。
会议由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张思成主持。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张广宁,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伍文超出席会议,并分别作讲话。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及有关工委负责人,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组织部有关负责人,清远军分区、市直有关单位相关负责人等参加会议。
会议要求全市严格依法做好市人大代表换届选举各项工作,确保选举工作依法顺利完成。除少数确因工作需要外,尽量减少同级党代表、政协委员与人大代表及不同层次代表之间的交叉安排;除市统筹安排的外,市政府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一般不提名为市人大代表候选人。加强党的领导,发扬民主,尊重代表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的同时,对不良现象,特别对贿选行为等要及时依法纠正和制止。
会议指出,各县(市、区)要结合本级人大换届,及时召开新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今年11月20日前依法选出市七届人大代表。清远军分区应选的市七届人大代表,按照《中国人民解放军选举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办法》,于今年11月20日前依法选举产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