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8-31 22:20
结果就是这样▼
本来是一起轻微的交通违法
却因为公然侮辱民警
摊上大事儿了!
今天中午12点55分
深圳交警微博放出了这样一条消息
违法占用HOV车道
被铁骑查处后不服处罚,
不仅阻碍执法还公然侮辱警察
今日 8时46分许,市交警局福田交警大队铁骑队在巡逻至滨河大道车公庙立交路段时,发现一辆粤B小车行驶在多乘员车道上,而车内只有驾驶员一人。
“我们民警发现后,就将该车拦下,车中女性驾驶员起初不配合执法,拒绝向民警出示证件,民警让其下车进行处理,驾驶员也不配合。” 交警局介绍,民警表示要对其违法行为处罚时,该驾驶员直接掏出了几张100元的人民币被民警拒绝。
执法记录仪拍摄的画面显示,女司机不但不配合执法,还说出“他妈的”、“穿着制服到处骗人”、“有病啊”等语言辱骂、侮辱执法民警。随后,民警对其开出罚单并告知如果对处罚有异议可以进行投诉。
结果这名女子
在罚单上写下侮辱交警的话语
“本人有意见,去买官(棺)材,去死。”
这里棺材的棺还写了错别字
姑娘别激动啊!
“由于情节恶劣,民警准备暂扣其证件并带回大队处理,该女子直接上手抢夺证件和罚单。”市交警局介绍。
根据人民警察法第三十五条,拒绝或者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公然侮辱正在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目前,交警部门已对女司机处以行政拘留10日。
霏常非常: 女司机,又这么暴脾气,突然想到了老虎事件,素质教育很重要
时间飞le: 从相片上看,还是这位,女阿S的背影,比较善良,温和!!!!
sky_herberg :罚300不够买棺材的啊,要300000呢……而且罚款也不归个人,这样闹的结果就是被训诫或拘留了
天下國際實業 :这种以为自己为中心的人,就是被惯出来的,重罚,等以后学乖
jiucaibao: 很感谢这个司机,免费用实际行动教育大家,这么做确实会进班房!
这已经不是第一单了
大家不要再以为
言语辱骂才是“骂人了”
用书面侮辱
后果也会很严重!
1 男子在罚单上签“CNM”,牢狱之灾没跑
2015年3月1日,深圳交警部门在东部沿海高速葵涌收费站设卡查车时,嫌疑人包某因在机动车驾驶室的前后窗视线范围内悬挂放置妨碍驾驶人视线的物品,被处以罚款50元、记0分的处罚。
而在处罚决定书上签名时,包某直接签上了"操";在另一联处罚决定书签名时,包某更是直接签上了"操你妈"。当时,办案民警表示,第二联是送达给他的,本来可以不用签名的,不签也视为送达,但他为了发泄情绪公然侮辱人民警察。也就是因为这个冲动的举动,包某被处以了行政拘留10天的处罚。
2“操”字风波:深圳当年著名的“操”字案
深圳男子 陈某诉某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某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等电信服务合同纠纷。2009年,法院一审判决后,陈某向法院邮寄了“上诉状”,令人奇怪的是,其在上诉状中没有陈述不服一审判决的任何事实和理由,而在上诉状的“事实和理由”一栏中 仅有一个字“操” 。
福田法院认为,鉴于陈某在诉讼文书中使用粗俗、下流的语言,侮辱司法工作人员,且无悔改之意,其行为已对民事诉讼构成严重妨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决定对陈某实施拘留十五日的处罚。
遵纪守法很重要
如果真不小心的违了法
大家情绪也不要太激动
切勿因“小”失“大”!
采写:南都记者 李亚坤
【来源】南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