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苦?“老赖”拖欠借款潜逃18年,回韶关当晚被抓

南方+ 记者 毕式明  2016-08-31 15:49

潜逃18年的“老赖”凌晨返回家中时被抓获,不得不执行还款计划。近日,韶关市曲江区法院一宗中止18年的执行积案得以解决,这得益于该院与公安机关实施联手治“老赖”的新举措。 

1997至1998年间,李某共向吴某借款83500元,因未按期还款,吴某于1998年7月向曲江法院提起诉讼。该院经审理判决李某向吴某支付拖欠的借款83500元及利息。判决生效后,李某没有主动履行给付义务,吴某遂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然而,李某却与法院玩起了“躲猫猫”,这一躲,就是十八年。执行法官无法查到可供执行的财产,该案的执行只能中止。

在今年开展的夏季执行大会战活动中,曲江法院对该案恢复执行。为了尽快找出“老赖”,该院与公安机关建立信息共享机制,第一时间将被执行人李某的信息报公安机关信息网络进行临时布控。为破解执行工作中“查人找物难”问题,曲江法院通过与公安机关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公安机关协助法院在网上临时布控,查找“老赖”行踪,化解执行难题。

是日上午8时30分许,曲江法院执行局办公电话叮铃铃响起,电话那端,是韶关市公安局南门派出所的民警,告知当日凌晨两点办案民警通过布控抓获了当天潜回韶关市的被执行人李某。执行法官立即赶往派出所,但李某仍以生活困难为由拒不履行义务,法院遂决定对其司法拘留15日。

拘留期间,李某认识到自己的错误,通过亲属积极筹款2万元归还给吴某,并就剩余欠款定下分期归还的方案,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经申请执行人吴某同意,法院提前解除了对李某的司法拘留。至此,这宗中止了18年的积案得到解决。

【通讯员】吴志明 董文杰

编辑 李幔
创造更多价值
更多精彩尽在南方+客户端
点击下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