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湛江等多地落实整改省委巡视发现问题

南方+ 记者 梁文悦  2016-08-30 08:18

按照省委巡视工作部署,今年2月下旬至5月上旬,广东省组织对24个地区和单位开展了巡视,发现了一批问题。

此后,巡视组要求各被巡视地区、单位根据巡视反馈意见,切实抓好巡视整改,并提交整改报告。

8月29日,南方日报刊登了被第一至第二巡视组巡视的单位——省科技厅、省科协,广州市从化区、花都区的整改情况。现介绍被第三至第四巡视组巡视的单位——茂名化州市、湛江廉江市、省民宗委、韶关乐昌市的整改情况。

茂名化州市

自查自报“小金库”8起,涉及金额512.84万元

化州市委针对巡视指出的6大方面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地制定22个整改方案和任务台账,明确90项整改措施和216项具体工作任务,推进整改。

针对“市纪委抓主业力度不够,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措施不力”问题,化州继续深化纪委“三转”,确保聚焦主业主责;推进派驻机构改革,强化派驻监督作用;强化纪律审查工作,全力减存量遏增量。其中,今年化州市纪委向茂名纪委报告线索处置情况32条,报告案件查办情况39件。

针对“市纪委部分干部违纪违法”问题,当地加强监督管理同时,坚决查处“灯下黑”,对不适合在纪检监察机关工作的人员,采取组织措施调离。共查处涉陈重光案纪检干部16人,问责3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3人,调离纪检系统14人。

化州对“收送‘红包’礼金风气盛行,政治生态严重受损”问题进行了整改。全市194户行政企事业单位自查自报“小金库”8起,涉及金额512.84万元,严肃查处了良光镇原党委书记邱英顺、笪桥镇原党委书记李德私设“小金库”案。对党员干部违规收送“红包”礼金一律先予免职再调查,今年已查处违规收送“红包”礼金问题36起。

针对“土地管理违规行为多发,造成国有资产流失”问题,化州逐宗认真排查,依法依规处置,并加强建章立制。关于“部分土地违约拖欠土地出让金”问题,市国土资源局已追缴完成11宗,追缴金额2.87亿元。

针对“部分受处分干部不在岗、消极怠工”问题,今年以来,市纪委针对“受处分干部不在岗”问题开展专题明察暗访28人次,发现问题7个涉及受处分干部7人,批评教育7人。关于“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目前,问题单位绝大部分已整改,追回补贴。对整改中未能把握的政策性问题,已书面请示茂名市治理办。

关于“超职数配备干部”问题,超配的3名正科级领导职数,已于今年7月份整改完毕,均改任非领导职务;超配的23名副科级领导职数,目前已整改消化7名副科级领导职数,拟分批于明年上半年前全部消化完毕。

省民宗委

下属单位垫付百余万装修款,由施工单位退回

省民宗委围绕巡视反馈的4个方面的主要问题和3条意见建议,制定了整改方案,并建立整改台账,实施整改销号制度,确保巡视组提出的每项工作、每个问题,都有专人负责,做到问题不查清不放过,责任不追究不放过,整改不彻底不放过。

针对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仍不到位问题,省民宗委加强领导,强化责任;进一步规范党组决策议事工作,提高党组的依法依规履行职责的能力;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的全面落实;进一步细化党组及领导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针对“违规实施装修项目,存在廉政风险”问题,省民宗委从多方面进行了整改。例如,针对巡视组提出的五楼“装修标准与实际费用反差较多”、存在高价低质问题的情况,经咨询省住建厅市场监管处,挑选了一家符合资质要求的工程造价咨询公司,委托其对五楼半层装修工程预算进行编制;关于挪用下属单位资金108万元垫付装修费用问题,属于暂付款,最终结算价将由民宗委办公用房维修改造项目中标单位与施工单位据实结算,108万元由施工单位退回给下属单位。

针对“领导干部违规收受扶贫款购买的礼品”问题,省民宗委已将线索移交省纪委派驻省委统战部纪检组处理。针对“下属单位公职人员长期收受红包”问题,在省民宗委的督办下,下属单位公职人员已分别于2016年2月26日和2016年7月5日分两次将收受红包20400元退回,委领导和相关处室主要负责人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批评教育。机关纪委加强对各全省性宗教团体工作人员重要时段不定期的检查或暗访,及时发现和解决各全省性宗教团体工作人员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遵守“六大纪律”中出现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

关于“对执行干部交流制度不严,个别处级干部在同一岗位任职超过五年”的问题,省民宗委已制定《广东省民族宗教委机关干部交流轮岗实施办法(暂行)》,对在同一工作岗位需要轮岗的机关干部任职时间作出明确规定,在今后干部轮岗工作中严格执行。

湛江廉江市

优化干部队伍结构,镇领导班子均配女干部

廉江市根据省委巡视组的反馈意见,对反馈问题进行了逐项整改。

针对“个别领导干部不如实填报个人有关事项”问题,湛江市纪委给予廉江市委原常委、经济开发区党组书记袁某撤销党内职务、行政撤职处分。

廉江对“党风廉政建设存在薄弱环节,一些重点领域监管不到位”问题进行了整改。其中,针对“窝案串案频发”问题,加大惩处力度,对16宗窝案串案涉及的92人从严处理,同时实行“一案双查”,追究主管领导的领导责任;针对“2015年武陵水库非法采砂案”问题,严厉查处,张某清等5人涉嫌违法犯罪被依法逮捕,黄某强等2人被依法采取强制措施;针对“2015年查处的某职业学院系列案”问题,市国土资源局已对某职业学院违法用地行为进行立案查处,并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对市国土资源局、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相关责任人失职问题进行问责。

针对“服务群众不够到位”问题,廉江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2016年,调整市发展和改革局等13个市直部门90项职能,取消经营服务性收费年审等事项28项。确保全市政务服务事项的办事时限在法定时限上缩短50%以上。

针对“青平镇卫生院林某为儿子大操大办婚礼”问题,根据有关规定,撤销林某青平镇卫生院党支部委员职务,免去其青平镇卫生院防保科科长职务。今年上半年查处违规操办婚庆事宜、公车私用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件6件6人,始终保持整治“四风”问题的高压态势。

针对“干部队伍结构不够合理”问题,廉江着力优化干部队伍结构,完善选人用人研判机制。在今年乡镇换届过程中,注重加大年轻干部、女干部、党外干部的选拔力度,全市18个镇领导班子均配备1名以上女干部,女干部共28名,比上届增5名;各镇均配备1名以上35岁以下的年轻干部。

关于“超职数配备干部的情况仍然存在”问题,至7月底止,市场监管局超配的1名副局长调到湛江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工作,已免去其副局长职务;5个单位超配的10名主任科员(副主任科员)已免职,享受原职级待遇,按原职务层次进行管理。

韶关乐昌市

全面核查低保五保,清退141户263人

乐昌市根据省委巡视组的反馈意见,对反馈问题进行了逐项整改。

针对“前任市委主体责任缺位,呈现塌方式腐败”问题,乐昌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和担当精神,市委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班子成员严格履行“一岗双责”;市纪委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心任务;深入开展警示教育和党规党纪教育。

针对“一些领导干部带头收受红包礼金,败坏党风”问题,乐昌建立廉政提醒制度,在元旦、春节等重要时间节点,市纪委通过廉政短信、个别谈话等方式对领导干部早提醒、早预防、早纠正;建立健全报告制度,把党员领导干部遵守严禁收送“红包”、礼金规定的情况列入述责述廉和民主生活会的重要内容。

针对“有的领导干部充当保护伞,利用职权为亲属、朋友谋取利益”问题,乐昌坚持把清理规范工作作为作风建设的一项常态工作长抓不懈,在干部提拔、转任重要职务、换届、后备干部考察等工作中,将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情况作为重点查核内容之一。

乐昌通过加强低保、五保工作管理,加强农业补贴资金管理,深入开展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线索排查,加大查处力度等方式,对“有的基层干部违法违纪,侵占群众利益”问题进行了整改。其中,经过对全市低保五保全面核查,全市共清退141户、263人;2016年以来,共排查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线索110条,涉及党员干部110人。

针对“个别班子成员开拓进取精神不够,责任意识不强;一些领导干部一碰困难就退缩,不敢担当、不作为”问题,乐昌在开展谈心谈话的同时,也强化社会监督,强化明察暗访,严厉追究问责,完善激励机制。其中,今年以来,开展明察暗访19次,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7个,对6个单位主要领导进行约谈和责令整改。

针对“选人用人方面存在严重腐败问题”,乐昌树立正确用人导向,营造良好的从政环境和政治生态,从严查核惩处买官卖官行为。目前,原空缺的重要职位已完成补缺。

【原题】茂名化州市、湛江廉江市、省民宗委、韶关乐昌市整改情况公开 责任不追究不放过 整改不彻底不放过

【通讯员】粤纪宣 吴计政

【来源】南方日报

编辑 杨小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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