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死!韶关有人在朋友圈发恐怖分子现身谣言,结果被处罚

南方+ 记者 毕式明  2016-08-27 17:39

8月25日,南雄市公安局网络警察大队在日常巡查时发现,有人在微信朋友圈内发信息称:“在外面逛街的朋友注意了,早点回家,昨晚南雄街上有个恐怖分子,已经袭击砍伤了3人”。经该局网警大队依法调查证实该信息为不实谣言。

警方调查发现,8月25日早上7时许,违法嫌疑人刘某在未经证实的情况下,将其在网上看到的不实谣言发布到微信群中,其散布谣言故意扰乱公共秩序,在社会上造成了恶劣影响。目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关于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以及其他故意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的认定及处罚规定,南雄警方依法对刘某处于行政罚款处罚。

警方提醒广大市民,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在互联网上的言行同样要受法律约束,不加甄别随意扩散不实信息,需承担法律责任。希望广大网民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同时对编造、传播网络谣言及时举报,做文明、理性网民。

【记者】毕式明  【通讯员】黄未萍  陈浩昌

【校对】符如瑜

编辑 麦宇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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