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浮纪委:凡违规收受"红包"按顶风违纪处理

南方+ 记者 朱觅 云纪宣  2016-08-27 10:29

  来源:南方都市报

  8月13日,省纪委发出《关于注销廉政账户有关问题的通知》,云浮市纪委高度重视,迅速行动,立即组织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做好廉政帐户的注销及余额上缴工作。截至目前,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设立的廉政账户已全部注销,并将账户余额全部上缴财政。

  云浮市纪委要求各县(区)、市直各单位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及时开展宣传教育工作,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深刻理解和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有关规定,增强廉洁自律、主动拒收“红包”的自觉性。规定今后全市党员干部凡遇到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或其他明显超出礼尚往来的礼品、礼金、消费卡,应当场拒收。确实无法拒收的,应立即按干部管理权限报告纪检监察机关处理,并书面注明送“红包”的人员、时间、地点和缘由。纪检监察机关接受报告后必须调查核实,情况属实可免予处理,所收“红包”按违纪款物收缴;对于不及时报告或没有全额上交的,应对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八十三条的规定,按顶风违纪处理。

      来源:云浮日报

编辑 欧阳胜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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