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8-26 12:02
近日,珠海市快递包裹局因为没有按规定执行收寄验视制度,被市邮政管理局处以2万元罚款。
8月19日晚,市公安局接到线索,一件从珠海寄往外地的包裹内有疑似手枪的物体。市公安局立即联合市邮政管理局执法人员,查找到该包裹并进行现场查验。经查,包裹内物品实为电子脉冲点火器(不属于违禁物品)。随后,市公安局对寄递单位珠海市快递包裹局落实“收寄物品100%先验视后封箱、100%通过X光机检查、100%实名登记”三个100%制度情况进行调查,发现该包裹在收寄环节中落实了实名登记和X光机检查制度,但未按规定执行先验视后封箱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等相关规定,8月20日下午,市公安局将珠海市快递包裹局未按规定执行先验视后封箱制度的违法线索移交市邮政管理局。市邮政管理局对此进行立案调查。根据《广东省快递市场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8月24日,市邮政管理局对珠海市快递包裹局予以罚款2万元的行政处罚。(珠海特区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