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9岁小女孩溺亡 3名救生员均不在场

深圳晚报 记者 李其聪  2016-08-25 17:49

小区泳池本应是安全的游泳场所,却为何频发溺亡事故?8月8日,深圳ZAKER报道了深圳市福田区9岁女孩在嘉汇新城小区泳池溺亡的事件,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8月24日,深圳市福田区文化体育局召开持证游泳场所经营者大会,9岁女孩溺亡真相也在会上揭晓,事发时该泳池无一救生员在岗。

救生员不在岗酿惨剧


据大会通报介绍,8月7日晚18时50分许,没有大人陪同的小女孩在游泳课程结束后,要求继续在泳池玩耍,而教练也同意了。很快小女孩便游到了深水区。19时10分许,女孩沉在水里不动了。经调查,事发时该泳池无一救生员在岗。通报称,三名救生员属于脱岗状态,一位救生员请假了,一位去吃饭了,一位去开灯了,仅有一名17岁的男售票员在场。后来,去开灯的救生员回来,对溺水女孩进行紧急施救。据了解,事发当日是溺亡女孩的生日,爷爷还为孩子做了很多饺子。救生员施救时,吃了很多饺子的小女孩嘴里一直冒饺子皮,影响了人工呼吸的效果。120救护车赶到后现场进行抢救,孩子最终也没救过来。


据了解,该泳池由物业管理方外包,其证件齐全有效,但存在管理不当的问题。通报介绍,经福田街道办调解,双方就赔偿等问题基本达成协议,物业管理方与承包方在该起事故中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导致发生小女孩溺亡事故,对此承担全部的法律责任,一次性支付120万的赔偿金。福田区文体局也以“涉嫌管理不善,造成安全事故”为由,依法对游泳池管理单位立案调查。


持证游泳场所将自查自纠


“血淋淋的教训使我们不得不加强监管。”福田区文化体育局局长简定雄指出,很多泳池救生员配备形同虚设,泳池的设施也未按相关要求进行配备。他还明确告知与会的泳池经营者:“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就是老板,大家必须重视问题,引以为戒。”


大会细致部署了自查自纠工作,为100多位泳池经营者们集中上了一门专业课。证照、公示、管理、人员、设施,会上针对五大类别的自查内容进行了深入细致的解析,泳池经营者则对照表格内容一一进行自查。


据悉,福田区130余家持证游泳场所将在8月31日前完成自查和整改工作,相关部门也将进行后续督导,并针对严重违规行为加大执法力度。此外,记者还了解到,福田区已连续两年举行救生技能大赛。为进一步调动泳池相关从业人员的积极性,拟为优胜者解决入户指标,鼓励全员大练兵。


编辑 文海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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