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年来,佛山92人自愿捐献器官“传递”生命

南方日报  2016-08-25 11:08

近日,第二十六届国际器官移植大会在香港举办,世界卫生组织官员和国际器官移植协会主席等多位权威专家对“公开、透明、可溯源”的器官移植“中国模式”表示肯定。据了解,中国的年器官捐献量已居亚洲第一。

“每一位捐献者的信息都会被录入到中国人体器官分配与共享计算机系统并永久保存。”佛山市第一人民医院人体器官获取组织(OPO)办公室主任李庆生介绍,截至8月22日,该组织成立五年来共接受来自92位捐献者的89个肝脏,184个肾脏,12个心脏,4个肺脏,1个胰脏,共290个大器官,117片角膜。

“我们只是想延续小雯的生命,并未联系过获益者,希望他们能健健康康。”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儿童器官移植家属道出了大多数器官捐献者家属的心声。

自愿捐赠器官快速增长

“器官捐献的意愿一定是真实且自愿的”李庆生反复强调这一原则,记者采访他的时候,他正拿着材料准备见一名即将做器官移植手术患者的家属。“如果患者已无法表达自己的意愿,其直系亲属可以代其表达。”

李庆生的桌子上摆着一本《法庭伦理学与专家证人》,“器官移植需要符合严格的法律程序和伦理标准”,整形外科医生出身的李庆生说,他在2002年考取了法律资格证书,医生和律师的双重身份让他被委以这份工作。据李庆生介绍,每一次收到器官移植的通知,他都要向家属讲述器官捐献的国家政策,从法律和伦理的角度确认器官捐献的真实和自愿性。“捐献者或家属要签署两次协议,一次是表达捐献的意愿,一次是移植手术前签署同意书,两次签署后才能最终生效。”李庆生强调,无论捐献者做出怎样的决定,都会受到尊重。

可移植器官是稀缺资源

“目前器官捐献的数量还远远达不到需求。”李庆生主任坦言,仍有很多等不到肾脏移植的患者承受着洗肾的痛苦。2014年一则新闻反映,仅佛山地区就有2000人等待肝脏移植手术,和庞大的人口基数相比,捐献者以及可用于移植的器官依然稀缺。

“器官捐献者必须首先达到临床上的死亡标准后方可捐献,”李庆生表示,在进行器官移植手术前还要对器官捐献者进行两次医学评估和呼吸诱发试验,“每隔12小时要用仪器检测一次。”

业界普遍认为,脑死亡阶段是器官移植的最佳时机,通过体外呼吸机维持血液循环和心跳可以保证器官在最佳使用状态。记者从佛山器官获取组织了解到,因脑死亡提出器官捐献的捐献者占五成左右,他们大多是因突发性的脑血管出血,撞击、跌伤、溺水引起脑部损伤。“很多家属仍然要求在心跳停止后才进行器官移植手术。”数据显示,在发达国家,脑死亡后器官捐献占捐献总数的90%左右。

“器官的存活时间有限”,李庆生表示,捐献者通过死亡标准评估以后,移植医生还要评估器官是否健康可用,一旦配型成功,几小时之内就要完成移植手术,“并不是每位捐献者的器官都能最终使用。”

韩梦蕾 王伯乐

编辑 万稳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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