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8-24 10:31
近日,横琴警方处理了一起因讨债未果引发的故意损毁财物案,依法对债主刘某初作出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
今年8月14日17时57分许,横琴派出所接事主刘某华报称:有人用石头将其车砸坏,需要警察到场处理。接警后,横琴派出所值班民警迅速赶到现场,将刘某初和刘某华带回调查。
经调查,双方因经济债务纠纷而引发矛盾,事主刘某华与违法嫌疑人刘某初均在横琴某工地务工,负责驾驶泥头车运送泥土。刘某初因被刘某华拖欠运费,多次要债无果,当日他在工地门口碰巧遇见刘某华驾车经过,便上前拦住其车准备讨债,但刘某华拒绝停车,期间双方发生争执并发生冲突。
刘某初在讨要债务无果的情况下,一时冲动捡起地上的石头将刘某华的车窗砸破,以此泄愤,事主随后报警。当着民警的面,刘某初对自己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横琴警方根据其违法事实及表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依法对债主刘某初作出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
警方提醒,讨债需合法,无论对于讨债方还是欠债方,冲动行事从来都不是解决问题的正确方式,此类经济纠纷问题可通过法律援助中心,或民事诉讼的途径依法解决。(珠海特区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