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晚报 记者 陈逸群 2016-08-24 08:11
23日,《深圳经济特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草案修改一稿)》(以下简称《草案一稿》)提交深圳市第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审议,提出了本市户籍残疾儿童入读普通幼儿园的,市区政府对保教费予以补助,并由区财政承担残疾人首次申请残疾类别和等级评定的评定费。
首次申请残疾等级评定费可补助
《草案一稿》加强了残疾人社会服务方面的规定,提出市、区政府应当制定残疾人失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建立和完善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服务体系,将推进残疾人事业发展所需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并根据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适时调整。
评定服务方面,今后残疾人首次申请残疾类别和等级评定的,其评定费用由区财政承担。市残疾人联合会根据评定结论免费核发残疾人证。
《草案一稿》还将残疾人职业培训、职业康复和就业创业服务补助以及就业创业培训与服务设施建设经费补助纳入了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使用范围。
接收符合条件适龄残疾学生入学
对于残疾人教育问题,《草案一稿》提出市政府要将残疾儿童、少年教育分别纳入学前教育和义务教育发展规划,保障其享有平等接受教育的权利。
其中,实施义务教育的学校应当接收能够适应普通学校学习生活,且符合在深就读条件的残疾适龄儿童、少年入学。若本市户籍残疾适龄儿童、少年不能适应普通学校学习生活的,特殊教育学校应当接收。深圳户籍残疾人的子女就读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支付学杂费、保教费确有困难的,可以向区残疾人联合会申请学杂费、保教费补助,残疾儿童进入普通幼儿园就读的,由市、区人民政府提供保教费补助。
持残疾人证享免费公共文化服务
《草案一稿》也提出市、区文化部门应当会同市、区残疾人联合会要根据需要确定在一定数量的公共图书馆开设视障阅览室或者盲人阅读专区,配备盲人专用电脑、盲文读物和有声读物。残疾人持残疾人证可以在公共图书馆免费办理借书证、阅览证。
残疾人持残疾人证还可以免费进入政府投资兴建的公园、博物馆、科技馆、文化馆、美术馆、展览馆、图书馆、纪念馆和旅游风景区等公共场所;其随身携带的必备辅助器具准予免费携带进入,必要时,允许陪护人免费进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