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日报 记者 黄超贤 2016-08-23 11:21
男子重复向围观群众讲述他工地挖到宝的故事。清远日报记者黄超贤摄
■读者反映:
8月20日下午,有市民致电本报党报热线,称银座购物广场门前有人当街兜售“古董”,疑似骗局,请记者前往了解真相。
■党报热线记者调查:精美“古董”200元被买走
接到该市民来电后,记者赶到银座购物广场门前进行查访。记者远远看到,广场一角已经围了一圈人,挤进人群,只见一名男子蹲在地上,面前铺着一个塑料袋,袋子上面摆放着一件粘着泥巴、滴着水,看上去有点像玉石雕刻的物品。据该男子介绍,他是一名建筑工人,前几天在一处工地挖地时,突然挖出这件“古董”,他也不知道是什么东西,觉得挺好看的。
记者拿起“古董”观察了一下,该物体主要呈红黄色调,分上下两层,下层香炉状,底部刻一小篆方印,上层球状,整个物体雕满龙戏珠和祥云图案。拭去表面部分泥土露出半透明的质地,看起来非常精美。“多少钱?”记者问道。“看老板这么喜欢,开个价,价格合适就卖给您。”该男子对记者说。
见记者没应答,男子继续重复他工地挖到宝的故事,围观的群众也不时询问。大约过了10分钟,一中年男子被吸引过来,听了“民工”介绍后掏出200元塞给他,小声讲了几句话,然后“民工”收起“古董”和中年男子一起走过对面马路去了,围观的市民也随之散开。
■部门回应:
基本上为骗局
记者将民工工地挖出“古董”在街上兜售现象及现场拍的图片发给佛冈县博物馆馆长周永洪鉴别。周永洪表示,这种现象近年很多地方都有,但基本上都是骗局,古代玉石雕刻很少有这么复杂的图案,大多数是现代工艺品做旧处理冒充的。根据《文物保护法》、《文物管理条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地下、内水和领海中遗存的一切文物,属于国家所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侵占。一切机关、组织和个人都有依法保护文物的义务。发现文物及时上报或者上交的单位或者个人,由国家给予精神鼓励或者物质奖励。如果今后市民再见到类似兜售“古董”的行为,可报告县文化执法队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