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网售病假条低至70元一张,医院:盖章为假

南方+ 记者 陈杰生 马辉  2016-08-23 07:39

QQ上交易者的对话记录。南都记者陈杰生摄

近日,有媒体爆出网上有人兜售“病假条”100元一张,广州也有这样的商家,自称能开出本地多个医院的“病假条”,一张有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盖章的“病假条”,最低价70元一张。不过,经该院核实,此类“病假条”的盖章为假,根据相关法律,这一行为已涉嫌伪造医院公章或触及刑法.

“病假条”70元一张

(医院核实盖章为假)

南都记者近日在QQ上搜索“病假条”,能找到15个相关人,昵称均为“病假条”或“代开医院病假条”、“专业开病假条”;也有上百个相关群,从群名看,可开包括北京、深圳、上海等多地的“病假条”。记者加入了一名为“广州病假条”的群,虽未获得通过,一昵称名为“悟空”的QQ号却联系记者,自称可以开出有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盖章的病假条,100元一张,最低70元一张,交易方式为“先付一半订金,开好拍照给你看好,没问题补余款,给我地址安排派送”,付款方式可以用微信、支付宝、QQ钱包转账。

该“病假条”经医院核实上面的盖章系伪造。

“悟空”坚称医院盖章为真,当记者询问怎么拿到盖章时,对方称“医院出来的……有我们的渠道”,并称病情可以自行提供。“悟空”还称,能开广州市区多家医院的病假条,但是有些医院不能开,“要看医院”。

记者随后按照“悟空”要求将“姓名、性别、年龄、(请假)时间、病情”发送过去,“悟空”称先付30元即可看办好的请假条照片。次日,对方发来一张涂鸦了的“病假条”。对方称,之所以涂鸦,系因有些人只需要照片即可,只有付完余款才能看未涂鸦照片,之后会找人快递过来完成交易。

记者发现,该“病假条”有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的抬头,并标有号码,“病假条”中,姓名、病情、休息时间均与记者提供的资料无异,上有“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门诊部病假证明专用章”的蓝章,还有一“内科医师”的签字。

记者就此向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求证,得到的回复是:盖章是假的,“我们病假单都是有科室名称的”,而这张“病假条”书写不正确,“是仿制我们医院的病假单”。

“病假条”一般用QQ交易

(医院开病假条有存档)

记者发现,这些“病假条”的商家,早已不“走淘宝”了。记者在淘宝上搜索“病假条”,会显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无法显示‘ 病假条’的相关宝贝”。记者在百度贴吧上搜索“病假条”,也会显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本吧暂不开放”,然而百度贴吧上有一个“病例单吧”,显然是避开了关键词,贴吧里帖子不多,但大多是推销代开病假条的,一般是在帖子里留下QQ号,用QQ联系进行交易。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37条,医师在执业活动中,有未经亲自诊查、调查,签署诊断、治疗、流行病学等证明文件或者有关出生、死亡等证明文件的行为,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给予警告或者责令暂停6个月以上一年以下执业活动;情节严重的,吊销其执业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名医院业内人士告诉南都记者,开病假条医院有存档,一般都能查到,而相比100元每张的病假条,违法成本要高得多,“一般医生都不大可能这样去做”。

伪造假章,“病假条”触犯刑法

据有关律师介绍,伪造医院印章盖“病假条”的行为触及刑法,构成“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罪”。据《刑法》第280条,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印章的,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而买卖或使用假章“病假条”同样构成违法。据《治安管理处罚法》,伪造、变造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的公文、证件、证明文件的,可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来源】南方都市报

编辑 杨小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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