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特区报 记者 王子汉 李准 2016-08-22 09:25
日前,深圳党风廉政建设传来坪山“好声音”:坪山新区纪工委于近日出台《关于规范党员干部及相关负责人举办婚丧喜庆事宜的实施细则(试行)》(下称《实施细则》),这是我市首个规范和强化党员干部婚丧喜庆监督工作的刚性制度,也是我省区县级率先出台的党员干部婚丧喜庆实施细则,细则中的诸多亮点,对于基层党员干部倡导文明新风、推动基层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方面具有积极的示范意义。
划定红线:
厘清民俗党纪界限
记者注意到,坪山新区出台的我市首个规范党员干部婚丧喜庆细则,各项规定十分明确,具有很强的操作性和创新性。
首先,细则中所称婚丧喜庆事宜,是指报告对象组织或参与举办的本人及直系亲属的婚庆、生日、乔迁、晋升、调动,子女升(留)学、就业、获奖,直系亲属丧葬等事宜。
而细则的核心,则是明确规定举办婚丧喜庆事宜的“6不准”,即严禁大操大办,限定宴请规模,举办婚丧喜庆事宜不得明显超过当地群众举办类似事宜的规模或者平均消费标准等;严格控制邀请对象,不得邀请管理服务对象以及与行使职权有关的人员参加等;严禁借机敛财,不得违规收受礼金、礼品、消费卡,如果未能按照规定谢绝或退还的,应在事毕10个工作日内上交纪检监察机关处理;严禁使用公务资源,不得使用公车、公物和公务活动场所;严禁妨碍社会管理秩序;严禁其他违反廉洁自律规定的行为。
同时,“6不准”又有非常具体的量化标准,比如在限定宴请人车规模方面,限定宴请规模,婚礼宴请人数单方累计不超过150人15桌、双方同地合办宴请人数不超过200人20桌,婚礼标志车队用车数量不超过9辆。
创新性强:
结合坪山实际亮点纷呈
坪山新区在全市率先制定规范党员干部婚丧喜庆事宜细则,是坪山新区纪工委大胆创新、进一步塑造坪山新区党风廉政建设品牌的重要举措,也是新区在深圳实施东进战略背景下打造一支作风优良、能打硬仗干部队伍的关键动作。
《实施细则》在贯彻中央、省文件精神的基础上,注意吸收兄弟省市好的经验做法,并结合现阶段实际情况进行深化,注重突出坪山工作的亮点和特色。如限定宴请规模、严禁借机敛财、分类申报备案、践行廉洁承诺等方面,都制定了一些具有坪山特色的工作措施和富有人性化的条款。
在监督对象方面,除了区直属机关、办事处副科级以上的公职人员的婚丧喜庆纳入监督范围,还首次将社区班子成员纳入监督范围,对于加强基层社区党员干部作风建设具有积极意义。
另外,《实施细则》文字简洁精炼,文字上把握“务实、简洁”的总原则,不说空话、不讲大道理、不展开论述,各部分都直接提要求、立规矩,文字言简意赅。
注重实施:
配套报告制度和问责制度
好的制度贵在落实,坪山新区出台的《实施细则》从厉行勤俭节约、严明纪律要求和规范报告制度等方面、11条着手抓落实,每个方面都制定了详细的落实措施,操作性强。
在报告备案方面,建立举办婚丧喜庆事宜“分层次、多形式、按程序”报告制度。明确新区领导班子成员(含市管干部)按照省纪委、省监察厅有关规定向市纪检监察机关报告或备案,其他报告对象按“新区—办事处—社区”层级细分为11小类,依据相对应的程序办理报告手续等。
在问责方面,坪山新区严明纪律处分要求,对举办婚丧喜庆事宜不报告、不如实报告、不按程序报告的,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责令作出检查、诫勉谈话或者通报批评;对大操大办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或者借机敛财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王子汉 李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