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之都·美丽肇庆”系列报道之四 美丽乡村处处染绿

西江日报  2016-08-19 10:13

“乡村绿化美化”是林业部门贯彻落实新一轮绿化肇庆大行动、促进城乡绿化一体化的重要举措。创森以来,肇庆市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全面推进新一轮绿化广东大行动的决定,积极开展乡村绿化美化工程建设,全市累计绿化美化546条乡村,省示范村109条,乡村生态环境得到显著提高。

绿化美化让乡村焕发生机

日前,记者来到四会市龙甫镇龙头村,只见村口一棵棵如伞盖般的樟树映入眼帘,或高或低的房屋藏在绿树里,树荫下三两村民坐在石凳上聊天,旁边的莲塘清水映照蓝天。

“这是近几年大力建设才取得的成果。”龙头村村委会书记卢瑞明说,龙头村村口以前有一个养猪场,旁边还有一个池塘,环境不好,后来进行乡村绿化美化,将养猪场迁走,填埋池塘,并在原地种植草皮和灌木,这才使得村口环境改善很多。

在卢瑞明的带领下,记者沿着环村道路走了一圈,发现村道周边整齐地种植了绿化树木和灌木丛。“绿化树苗都是由林业部门提供给我们,村里筹集部分钱种下去的。”卢瑞明说。

在一处房屋后,记者看到一棵拔地而起的大榕树,旁边还有一个开放式的小草地。卢瑞明说,大榕树估计有上百年树龄,早前几年,大榕树患虫几乎枯死,后来发现是旁边的池塘环境太差滋生病虫,于是村里人一边对榕树施药,一边填埋池塘将其改造成了小草地,之后大榕树马上焕发生机。

据四会市绿化委相关负责人介绍,自2011年开展省卫生村创建后,龙头村通过道路硬底化、垃圾污水集中处理等基础建设,村容村貌大大改观,林业部门同时将该村作为乡村绿化美化示范村实施绿化工程,动员村民尽量让出空置地进行绿化,使该村的绿化覆盖率达到60%,规划时做到点、线、面结合,乔木、灌木、草搭配,真正起到绿化美化示范村的作用。

此后,龙头村的生态环境得到大大改善,绿化覆盖率不断增加,村民的居住环境更加优美,先后获得了“广东省卫生村”、“肇庆市农村社会建设工程试点村”、“广东省名村”等荣誉称号。

欲打造“村在林中人在景中”景象

自创森以来,为加强全市乡村绿化美化建设,肇庆市各级林业主管部门组织林业技术人员深入调查摸底,结合创建生态文明村、省级卫生村活动和革命老区建设,坚持宜林则林、宜草则草、宜花则花的原则,认真规划,及早做好当年“乡村绿化美化”的工作方案,将建设任务分解落实到镇村。

在乡村绿化建设中,各村加大资金投入力度,拓宽乡村绿化美化资金筹措渠道,通过财政拨款、地方自筹等方式,多方筹集建设资金,充分调动村民的积极性,全民参与“乡村绿化美化”建设。村边、房前屋后、路旁栽植珍贵树种,既绿化美化家园又培育庭院经济,实现“村在林中、路在绿中、房在园中、人在景中”的农村绿化新格局,促进农民增收致富,为子孙后代留下一片绿荫和一笔财富。

市创森办相关人士表示,近年来,为了加快推进乡村绿化美化建设,林业主管部门对开展乡村绿化美化建设统一组织实施,并指导种植。市、县林业部门实施“服务林农三下乡”活动,向村民免费派送珍贵树种等树苗,供村民房前屋后栽植。

同时,林业部门还通过示范点来推进乡村绿化美化工程。市林业局对示范点建设提出要做到“三个一点”(即:苗木要珍贵一点,种植品种要多一点,苗木要高一点),认真落实,树出样板,抓出成效。其中高要区为尽快产生绿化效果,选用大规格的苗木,树高在2米-4米树种以珍贵树种为主,主要有降香黄檀、樟树等,既绿化家园又为村增加财产性收入。

此外,林业主管部门在实施乡村绿化美化过程中,注意多与当地群众沟通,使乡村绿化美化工作基本与村的意见相一致,做到因地制宜开展村庄绿化,并落实管护措施,加大管护力度,将树木种植后的管护落实到户、到人,保证树木成活。

记者 兰兵 通讯员 李佩恩


编辑 谢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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