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体育仲裁法庭:陈欣怡兴奋剂违规,取消里约奥运资格

新华社  2016-08-19 07:24

陈欣怡(资料图)

新华社电 中国体育代表团18日正式收到国际体育仲裁法庭(CAS)关于中国游泳运动员陈欣怡兴奋剂阳性的处罚决定,正式确认陈欣怡8月7日里约奥运会赛内兴奋剂检查氢氯噻嗪阳性为兴奋剂违规,并给予陈欣怡取消里约奥运会资格的处罚。

中国体育代表团发表声明,表示对此感到十分遗憾。中国体育代表团服从国际体育仲裁法庭对陈欣怡的处罚。

中国游泳协会就此事件发表声明,声明全文如下: 

8月18日,国际体育仲裁法庭经听证会审议,认定我国游泳运动员陈欣怡尿样氢氯噻嗪阳性成立,并决定取消陈欣怡里约奥运会资格,里约奥运会之外的处罚将交由国际泳联决定。中国游泳协会尊重国际体育仲裁法庭做出的判罚决定,并将对陈欣怡兴奋剂阳性事件展开进一步调查和依法依规作出处理。 

使用兴奋剂危害运动员身心健康,破坏体育公平竞赛,败坏体育道德,是世界体育的一大公害。中国游泳协会坚决反对使用兴奋剂,严格执行我国“严令禁止、严格检查、严肃处理”的反兴奋剂工作方针,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反兴奋剂宣传教育,建立了严格的反兴奋剂责任制度,不断加大反兴奋剂查处力度。近年来,中国游泳协会配合世界反兴奋剂机构、国际泳联和中国反兴奋剂中心每年进行上千例兴奋剂检测。同时,中国游泳协会依据反兴奋剂的相关法律法规,对使用兴奋剂涉事人员均进行了严肃查处,对使用兴奋剂行为形成了有力震慑和有效遏制。 

在本届奥运会上发生陈欣怡兴奋剂阳性事件,我们深感内疚和不安。这也充分说明中国游泳反兴奋剂工作的形势依然严峻,也暴露出我们在反兴奋剂管理上存在疏漏。我们必须以此为鉴,警钟长鸣,进一步加强反兴奋剂教育、管理、监督和查处等各项工作,筑牢反兴奋剂防线,预防和坚决打击任何兴奋剂违规事件的发生。

早前报道

新华社电 记者12日从中国游泳协会负责人处获悉,中国女子游泳运动员陈欣怡在8月7日里约奥组委实施的赛内兴奋剂检查中被查出A瓶氢氯噻嗪阳性。陈欣怡目前已向国际奥委会提交了B瓶检测和召开听证会的申请。

中国游泳协会负责人表示,该协会对此事件高度重视,已要求陈欣怡积极配合调查,如实陈述事实,认真执行反兴奋剂规定,依法维护正当权益。

该负责人同时强调,中国游泳协会坚决反对使用兴奋剂,将主动配合国际体育仲裁法庭开展调查,并尊重国际体育仲裁法庭的最终决定。

编辑 丁晓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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