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日报 记者 黄剑琴 2016-08-17 10:34
今年5月27日,连州市民廖女士的燃气热水器发生爆炸并起火,正在洗澡的家人被烧伤,经医院诊断烧伤面积达58%。近3个月来,廖女士为此一直与商家讨说法。近日,连州市工商局北门工商所成功调解此项纠纷。
据了解,市民廖女士于今年5月23日从连州市某电器商行购买了一台燃气热水器并自行安装使用。5月27日,该热水器在使用过程中发生爆炸,导致廖女士家属被烧伤,经医院诊断烧伤面积达58%。廖女士向商家反映了热水器爆炸导致家属被烧伤的情况,并要求商家作出赔偿,但双方初步协商无果。
廖女士于5月31日致电12315投诉举报中心,要求相关部门核查该商家是否存在销售劣质热水器的情况,并协助市民要求商家尽快做出赔偿。
接诉后,连州市工商局北门工商所迅速组织工作人员前往廖女士家中和商家店铺进行实地核查调查取证。在对商家的营业执照、产品的合格证书、进货凭证等进行核实,发现均无问题后,该所依据伤者的就诊进度情况,于7月28日召集双方进行调解。
调解中,由于不能确定是否因商家销售热水器导致事故原因,商家只同意对廖女士因事故造成的损失进行部分赔偿。最后经北门工商所调解,双方达成一致协议:由商家一次性赔偿一万元医药费给伤者,双方均表示无异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