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城区一晚上查处交通违法410起 暂扣车辆185辆

清远日报 记者 岳超群  2016-08-17 10:33

日前,城区交警大队开展创文交通秩序整治统一行动,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当晚行动中,城区范围内共设7个执勤点,采取定点设卡与活动巡逻的方式进行查处。据统计,共查处违法行为410起,暂扣违法车辆185辆。


8月11日晚,城区交警大队集中警力,在新旧城各主干道路段设立7个执勤点,对各类交通违法行为进行重点查纠。查处的410起交通违法行为中,以摩托车类居多,主要包括无证驾驶、遮挡号牌、不戴安全头盔、非法加装遮阳伞等。“在经过长时间的整治后,城区的交通秩序已经有了很大的改善,尤其是遮挡号牌、酒驾、无证驾驶等,较以往明显减少。”城区交警大队负责人解释,当晚查处的交通违法较多,与清远庞大的摩托车数量有关;分布到7个执勤点,每个执勤点暂扣的车辆数量属正常情况。


据悉,目前,城区重点整治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下一阶段,交警部门仍将继续加大力度对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希望车主加强交通意识,文明安全出行。


8月11日晚,城区交警大队设点查车中。通讯员供图


链接


哪些行为会导致车辆被扣?


除了发生交通事故,因收集证据需要可以依法扣留机动车,平时,主要有8种情况可能导致扣车:


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随车携带机动车行驶证,驾驶证的;有伪造或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标志,保险标志,或者使用其他车辆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标志,保险标志,嫌疑的;未按照国家规定投保交通事故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公路客运或货运车辆超员超载的;机动车有盗抢嫌疑的;机动车有拼装或者达到报废标准嫌疑的;未申领(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上道路运输剧毒化学品的;非机动车违法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


简单来说,没上牌、没年审、没保险、没带驾驶证行驶证、假牌假证、客运车超载等,在路检路查中容易遭遇扣车。此外,请注意:交警部门正在开展“违法清零”行动,查处中发现10次以上交通违法行为未处理的,将予以扣证扣车。


编辑 刘晓维
创造更多价值
更多精彩尽在南方+客户端
点击下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