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晚报 记者 吴强 2016-08-16 17:38
8月10日,辽宁省沈阳市中医药学校招生办杨老师通过微信通知考生家长:“孩子成绩符合录取条件,请持户口本等相关手续和学费在8月18日到学校办理入学手续。”8月11日,该校招生办又通过特快专递将录取通知书寄给家长。
开原市第四中学初三女生小方和父母正高兴呢,8月12日,方先生突然接到该校招生办老师的电话:“对不起,你的孩子没有考上我们的‘3+2高职’。”
手捧着录取通知书却上不了学,这究竟是怎么回事?8月15日,沈阳晚报、沈阳网记者对此事进行了采访。
高兴:孩子考上了“3+2高职”
“3+2高职”属于初中起点的大专(高职):中专读3年,大专读2年。在学校先读3年中专,毕业颁发中专毕业证书,然后再接着读2年大专(高职),毕业后颁发大专毕业证书。开原市第四中学初三女孩小方说:“我非常喜欢这种上学方式,专业好、就业前景好,而且前3年中专还免学费。”因此,她报考时在第一志愿填写了沈阳市中医药学校“3+2高职”的护理专业。
8月10日,方先生收到沈阳市中医药学校招生办杨老师的微信通知:“方××同学成绩符合沈阳市中医药学校3+2高职02护理专业,请持相关手续和学费在8月18日到学校办理入学手续。”记者在这个微信里还看到:“现确认是否肯定来我校就读,如放弃我们将退档。”
方先生说:“我特别高兴,当时就表示同意。8月11日,我又接到了学校寄过来的录取通知书。”
惊吓:分数不够不能被录取了
8月12日,方先生再次接到学校招生办杨老师的电话:“你家孩子录取不上‘3+2高职’了,因为省招办不同意我们学校的录取方式。按照新的录取方式,你家孩子的分数不够。”
随后,方先生与该校招生办王主任进行了沟通。方先生告诉记者:“我们在电话中没说明白,8月14日我到沈阳市中医药学校与招生办王主任面谈。”
据方先生介绍:“我与招生办王主任的沟通很不愉快。”
无奈:校方称工作有瑕疵
王主任表示,招生办没有违规违法,只是杨老师工作有瑕疵。杨老师没有经过校招生办领导的允许,就提前将录取通知书邮过去了。这种做法是不对的,但他也是出于好心。
方先生说:“王主任态度坚决,说小方分数不够,不能被学校‘3+2高职’录取,不过可以读他们学校的中专。”
对于这样的说法,方先生不满意。他说:“微信和录取通知书都表明孩子已被录取了。可是学校突然变卦,说孩子没考上。这不符合情理啊。”
8月15日,记者联系了该校招生办的杨老师。杨老师听了记者的讲述,只说了一句:“家长已经和学校见面了,现在已经有最后结果了。”随后挂断了记者的电话。
校招生办:因上级改变录取方式
随后,记者联系上了该校招生办王主任。王主任说:“以往我们学校采取‘志愿优先原则’的录取方式。以往的录取方式,上级主管部门没有明确要求。志愿优先原则的意思是,比如‘3+2高职’有01、02、03专业,01专业在铁岭地区只招一个人,我们就选第一志愿报01的最高分,在录取前与报01志愿最高分的学生沟通,如果这个学生同意就完成录取,别人就没机会了。”
王主任进一步解释:“这种录取方式有好处,如果志愿报得好就有先被录取的优势,比如有人报考‘3+2高职’02护理专业,并且是第一志愿,考了200分,但是别人考了280分但‘3+2高职’02专业是第二志愿,280分的考生就不能被录取,200分的考生能被录取。今年我校招生办按照这个原则招生,小方被‘3+2高职’02护理专业录取。招生办杨老师和小方的父亲取得联系,小方父亲表示同意。但我们的录取结果必须经过上级主管部门的同意才能最后录取,我们的录取叫预录取。可是,今年上级主管部门不同意我们这种录取方式,需要重新录取,实行分数优先参考志愿的原则。招生办杨老师已经将录取通知书通过特快专递邮给小方了。但杨老师没有向我汇报,特快专递已经追不回来了。”
王主任说:“方先生要求按照录取通知书来上学。我不同意。我们没有违规违法,只是杨老师工作有瑕疵,希望方先生理解我们。也希望与方先生协商解决此事。”
方先生表示:“我已经联系了王主任所说的上级主管部门,相关人员给我的答复是:中专、中职类的招生由学校自己负责,与主管部门无关。”
小方捧着录取通知书却上不了学,学校认为在招生中没有违规违法,只是个别老师工作有瑕疵。这起事件的结果如何?本报将继续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