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海发布政策扶持首批获“政府质量奖”企业

南方日报 记者 李欣 李慧君  2016-08-16 15:23

南海奖励首获“政府质量奖”企业,助力企业注重品质、打造品牌。近日,南海召开新闻发布会,对此前出台的《推进品牌战略与自主创新扶持奖励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进行修订,扩大了奖励对象范围并新增了部分奖励内容。其中,对首次获得南海区政府质量奖、一线班组奖的企事业单位,分别给予一次性品牌推广专项经费补助100万元、30万元。

首设区政府质量奖和一线班组奖

“2012年南海区出台办法以来,至今已累计扶持企业2090家(次),发放扶持资金2.06亿元。”南海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经贸)副局长龚林昌说,本次新修订的办法将奖励对象从企业拓宽到事业单位、行业协会,这在一定程度上有利于提高他们参与推动品牌战略与自主创新扶持相关活动的积极性。

今年3月召开的南商大会上发布的“21条”相关政策,在新修订办法中得到落实。南海区政府质量奖、一线班组奖是本次新修订办法的一大亮点。对于首次获得区政府质量奖、一线班组奖的企事业单位,分别给予一次性品牌推广专项经费补助100万元、30万元。

另一方面,对获得各级政府质量奖的系统性扶持奖励也是新修订办法的特点之一。办法将对首次获得中国质量奖、中国质量奖提名奖的企事业单位分别给予一次性品牌推广专项经费补助500万元、300万元。对首次获得广东省政府质量奖、佛山市政府质量奖的企事业单位,分别按照省、市奖励金额1:1配套给予一次性品牌推广专项经费补助,全面提升南海区企业产品质量和核心竞争力。

值得一提的是,对于获得各级政府质量奖的同一家企事业单位给予一次性品牌推广专项经费的补助累计不超过800万元。

将扩大扶持奖励范围

在新修订的办法中,除了增加区政府质量奖、一线班组奖等扶持外,对新认定各级示范平台、创新示范基地、新型研发机构的企业等均有不同额度的扶持。

其中,对新认定为省战略性新兴产业骨干企业、培育企业(智能制造领域),可分别获得20万元、15万元不等的扶持奖励;对新认定为广东省新型研发机构、市级企业技术中心或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以及区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企业,可分别获得50万元、20万元、10万元不等的科研经费补助。

为营造全区良好的创业创新范围,新修订的办法还对新认定为国家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省级民营企业(中小企业)创新产业化示范基地、国家小型微型企业创业示范基地、广东省小企业创业示范基地、全国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骨干企业以及该产业的区级行业协会给予一定的奖励。

而对企业核心团队系统集成资质认定、软件能力的奖励可重复又是一大亮点。具体而言,通过系统集成资质一、二、三级认定,企业核心团队可分别获一次性奖励50万元、20万元、10万元;通过软件能力成熟度模型或能力成熟度模型集成(CMM或CMMI)五四三级认证的,企业核心团队则可分别获一次性奖励50万元、30万元、20万元。

考虑到事业单位、行业协会等的实际情况,办法中规定,申请奖励金额超50万元(含50万元)的事业单位和行业协会可不受上一年度纳税总额的限制。

编辑 万稳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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