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8-16 10:22
根据近期通报的案例来看,随着公车改革的深入推进,对“公车私用”现象的监管和惩处力度不断加大,各地区、各单位公车的使用已日益严格和规范化。在此背景之下,一些公务人员开始在“私车”上动歪脑筋,打着“公用”之名,行“私车公养”之实,为“车轮上的腐败”穿上隐形衣,催生新形式的“四风”问题。
文|刘平 邓坤
根据近期通报的案例来看,随着公车改革的深入推进,对“公车私用”现象的监管和惩处力度不断加大,各地区、各单位公车的使用已日益严格和规范化。在此背景之下,一些公务人员开始在“私车”上动歪脑筋,打着“公用”之名,行“私车公养”之实,为“车轮上的腐败”穿上隐形衣,催生新形式的“四风”问题。
私人用车岂能由公家“买单”
在党中央三令五申,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正风反腐的高压态势下,一些党员干部仍然不收敛、不收手,心存侥幸,在出行问题上想尽办法揩公家的油。
今年7月,广西壮族自治区来宾市纪委通报了该市违规使用公务加油卡系列案件查处情况。23人被给予党纪处分和组织处理,诫勉谈话16人,批评教育25人。此前,根据群众反映,来宾市纪委调取相关50个市直单位今年1至4月的公务加油卡流水清单,发现竟有38个单位疑似存在问题。经过谈话函询,有65名党员干部主动交代违纪问题,并清退违规加油款25.11万元。
“私车公养”式腐败手法多样,大多具有隐蔽性、反复性,上文中的“公油私加”就是其中一种表现形式。党员干部按照有关程序,用私车办公事,加公油尚属正常范围,但个别人抱着公家便宜“不占白不占”的心理,趁着“公用”之机饱私囊,加油量远大于办公事所需,更有甚者演变为“私车用油,公家包干”或借机敛财。湖南省郴州市纪委在今年“五一”期间专项整治“车轮上的腐败”时就发现,临武县财政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李国标的妻子和儿子,多次利用县财政局为李国标配置的公务用车加油卡给私家车辆加油并套取现金。李国标的行为已构成违纪,目前县纪委已对其立案调查。
除了在“公车加油卡”上做文章,个别党员干部还借报销之机,将个人的费用也一并“消化”掉。有的在公务出行费用报销之时,把一些私人日常消费改头换面,伪装成油费、维修费等车辆支出,拿到单位报销;还有的将明明是私车私用时产生的维修、保养、保险等费用也统统算到了公家账上。
2015年2月,贵州省松桃苗族自治县九江乡计生协会副会长杨武超在保险公司为私家车缴纳保险费3524元,随后将保险费发票在本乡计生工作经费中列支报销。杨武超最终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种种案例表明,“私车公养”与“公车私用”一样,本质上都是私心在作怪,对于这种“四风”变种必须提高警惕。
“私车公养”危害不容小觑
由于私车不在编制范围内,因此,对于“私车公养”现象,纪检监察机关监管起来更为困难。尤其是一些私车打着“公用”的名义来为私人服务,公私不分,相较于“公车私用”,更具迷惑性,也更不容易被发现。这样的隐形变异“四风”,带来的危害不容小视,必须从严查处,不能放任其越演越烈。
从最直接的负面影响来说,“私车公养”无疑加重了公共财政负担。众所周知,公车改革的一个重要目标是要降低公务出行成本,减少开支,树立节俭风尚。严禁公车私用,原本可以在很大程度上减少公共财政的浪费,但由于某些党员干部将自己的私车费用甚至其他私人费用都列入公费开支中,暗中导致了公共财政资金的流失。这种少数人获利、公家买单的做法,无疑会让公车改革的效果大打折扣,与节俭出行的目标背道而驰。
此外,“私车公养”现象如果得不到及时纠正,会进一步助长一些党员干部公权私用、公私不分的特权思想。过去,个别领导干部将使用公务用车当作自己的特权,认为用公车给自己办私事是一种个人待遇、很有面子。公车改革后,公车使用的情况变了,但个别领导干部的观念还没有及时转变,“私车公养”就是这种“特权病”的外在症状。
2015年7月,江苏省淮安市淮安区纪委通报了该区计划生育指导站原站长陈芳在任职期间,先后12次用单位的公车加油卡给亲戚汽车加油,供个人私事出行使用。当地纪委对其进行调查后,陈芳自我反省:“其实,这点钱对我来说并不算什么,我自己也付得起,但是思想认识不到位,总认为自己是单位的一把手,用点公家的东西也没什么。”
这种特权思想,还极易催生其他的“四风”和腐败问题。时间久了,“四风”越吹越烈,长期积累下去,终将败坏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心中的形象,损害政府的公信力。
惩防并举治理“私车公养”
作为新形式的“车轮上的腐败”,“私车公养”现象的出现,是一些党员干部的特权思想和侥幸心理在作祟,是个别党员干部纪律意识淡漠,对纪律和规矩缺少敬畏、缺少戒惧的表现。
遏制“私车公养”,必须加强对广大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的教育,严明公务用车管理和使用方面的相关规定,重申公车改革的目标和意义,强化纪律意识,拧紧廉洁自律的思想之弦。要让那些心存侥幸的党员干部清楚认识到,“天下没有不透风的墙”,顶风违纪,即便手段隐蔽,也终究有被查处的一天。
必须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加强对“车轮上的腐败”的有效监督,减少某些党员干部钻空子的可能。有专家建议,一方面要畅通多种监督举报渠道,鼓励广大群众和媒体积极参与监督,形成严密的监督网络。另一方面,各地各部门要健全公车管理的相关制度,完善配套政策,做好具体落实,推动公车改革逐步深化。
比如,加大对各单位财务收支的管理力度,公务出行、维修、保养等必须做好详细登记,严格控制车辆出行费用;车辆费用的报销发票一律严格管理和审计,严查各类假借公务出行名义进行的违规报销、违规审批;加大公务用车各项开支的公开力度,确保车辆和经费使用的公开透明,“晒干”预算经费中的水分。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大对“私车公养”等违规行为的查处和问责力度,持久发力。要加强线索的搜集和核实,对于查实属于“私车公养”的,除追缴用公款报销的费用外,还要对当事人严厉惩处,通报曝光。同时,追究当事人所在单位相关领导的主体责任,督促各单位一把手树立责任意识,管好下属。
近来,不少地区采用互联网技术,紧盯公务加油卡,实行网络信息监管,让每一笔用油消费的去向都有迹可循,取得了良好的治理效果。这也为各地治理“私车公养”问题提供了一个可借鉴的思路。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原标题】警惕“私车公养”隐形腐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