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小区内被流浪狗抓伤 物管需承担责任吗?

南方+  2016-08-15 10:04

女业主晚上返家,进入小区走到楼下,不料被一条尾随的流浪狗抓伤右腿,所幸并无大碍,这是8月10日晚10时许发生在招商花园城(一期)的惊险一幕。有律师13日接受记者采访时认为,女业主小区内被流浪狗抓伤,物管需要承担相应责任。

市民李小姐住在招商花园城(一期),近日,她在香山网上发帖回忆了令其心有余悸的一幕:8月10日22时38分,她从小区南门进入小区,期间有一条黑色的疑似流浪狗钻在南门铁门洞口,想进入小区(铁门个别门缝大,狗可以进入),狗狗在发现有人后停止了,期间保安从门外帮她开门将黑狗拦在外面,她一直走到自己家楼下门禁处(需按密码才能入内)。在按密码期间,门口那条黑狗突然追了上来,用爪子在她右侧大腿抓啊抓……“我当时害怕极了,马上按门铃让老公下来,并给物业打了电话让他们来赶狗。期间狗狗一直抓我,幸好有个男邻居过来帮我赶走了狗。”李小姐说,她马上进入大堂把门锁上。右腿多处伤痕,皮有破损,马上让老公带她去人民医院打了疫苗。

李小姐告诉记者,她的心情后来慢慢平复,11日,她去物业中心反映了她的惊险遭遇。李小姐说,住在招商花园这么多年,基本的物业服务还是可以肯定的。她希望杜绝流浪狗再次进入小区,加强对小区的保卫、巡逻,确保此类动物伤人事件不再发生。

11日上午,记者就女业主的遭遇致电招商花园城(一期)物业。一位物业客服部主管并未否认女业主小区内被狗抓伤的事实。她告诉记者,已经专门有同事在跟进女业主的投诉,住户是11日来物业反映情况的,物业会在三天内给出调查结果及答复。

昨日下午,记者再次致电招商花园城安保部门一位相关负责人。对方表示,已经跟业主李小姐回复过,让记者直接找李小姐了解情况。记者从李小姐处了解到,物业承认伤人的黑狗是流浪狗,已经捉到并处理了。至于物业是否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并没有正面提及。

就此,记者联系了广东盛夏律师事务所。夏天风律师认为,根据《民法》相关规定:动物伤人,主人需要负责。流浪狗没有主人,但物管不能让流浪狗进入小区,所以,业主在小区内被流浪狗伤害,物业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珠海特区报)

编辑 胡净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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