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童注射过期狂犬疫苗续:父母已与院方调解,获赔15万

中新网  2016-08-14 08:10

资料图

一5岁女童在徐州新沂时集卫生院踢球山分院注射了“过期50天”的狂犬疫苗后,陆续出现了发低烧、流鼻血、血常规检测部分指标不在正常范围等情况。13日,记者从当地卫生部门获悉,目前,经协调,女童的父母已经与院方签定了医患纠纷调解协议书,时集镇卫生院一次性赔偿孩子父母十五万元,孩子父母也自愿放弃基于该医疗纠纷的一切诉讼权利。

今年5月16日,5岁的女童被猫抓伤手背,到当地时集卫生院踢球山分院注射人用狂犬疫苗。注射结束后,女童家长发现两支疫苗瓶上的有效期均截至2016年3月27日,已过期50天。女童家长立即向卫生院反映情况,该院院长苗新国承认该疫苗过期,并陪同他们去市疾控中心进行咨询。第二天(5月17日),卫生院又重新为女童注射了狂犬疫苗。此后,女童陆续出现了发低烧、流鼻血、血常规检测部分指标不在正常范围等情况。女童家长认为,出现的这些症状就是因为被注射了过期的疫苗,院方应承担相关责任。

事情发生后,新沂市卫计委第一时间介入调查处理。在查明疫苗的来源渠道之后,新沂市卫计委及新沂市疾控中心启动了应急机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严肃处理:涉事当事人药房李某某,护士王某某给予待岗、停薪、停职处理;涉事卫生院向当事人承认工作过失,诚恳道歉。

记者今天从当地卫生部门获悉,目前,经协调,女童的父母已经与院方签定了医患纠纷调解协议书,时集镇卫生院一次性赔偿孩子父母十五万元,孩子父母也自愿放弃基于该医疗纠纷的一切诉讼权利。

【记者】崔佳明

编辑 麦宇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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