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房屋居住者可提取住房公积金

南方+  2016-08-13 11:14

五华陈先生:我想咨询下,我们租房住的人,公积金可以使用吗?  

梅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五华县经办业务分理处:租房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根据梅州市住房公积金管委会三届一次会议决议,家庭无自主产权住房的缴存职工,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的,以户为单位,按实提取,每6个月提取一次;租住商品房的,以户为单位,每月可提取额度不超过职工月缴存额(个人和单位缴存之和)的60%,且最高不超过720元,每6个月提取一次。

来源:梅州日报

编辑 马吉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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