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日报 记者 江泽丰 2016-08-13 10:28
昨日,中山警方发布消息:从今年8月15日起,北京、上海、天津、江苏、湖北、福建、辽宁、黑龙江、吉林和浙江10省(直辖市)的居民,可在我市办理身份证业务。加上今年7月1日率先开通的海南省,目前可在我市办理身份证业务的异地省(市)一共为11个。
据中山警方表示,离开户籍地在中山市内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海南、北京、上海、天津、江苏、湖北、福建、辽宁、黑龙江、吉林和浙江等11省(市)居民,可在我市的现居住地公安分局申办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换领、损坏换领、丢失补领业务。
据介绍,公安机关不予异地受理的情形有:1、北京、上海、天津、江苏、湖北、福建、辽宁、黑龙江、吉林和浙江省的含少数民族自治地区的双语证,包括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吉林省长白朝鲜族自治县、吉林省前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和辽宁省阜新蒙古族自治县;2、首次申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3、申请人提交的身份信息与人口信息管理系统中登记不一致的;4、对因相貌特征发生较大变化,且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未登记指纹信息难以确认身份的;5、伪造、变造、买卖、冒领、骗领、冒用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护照、驾驶证和买卖、使用伪造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护照、驾驶证等国家机关证件人员;6、国家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推送的不良信用记录人员;7、临时身份证异地受理申请。
■温馨提示 ☆所需资料
申请人的本人《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到期换领的需提供)、本市《居住证》(或《申请居住登记回执》,学生提供就读学校的《学生证》或学籍证明)及《广东省居民身份证数字相片采集检测回执》、相片等有效证件和资料。 ☆受理机关
上述省(市)户籍人员申请异地办理居民身份证的,到办理《居住证》或《申请居住登记回执》或就读学校)所属镇区公安分局户政窗口申请。 ☆收费标准
公民异地申请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向受理地公安机关缴纳证件工本费,除此之外户籍地公安机关不收取任何费用。即:申领、换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工本费每证20元,丢失补领或损坏换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工本费每证4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