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万元赔偿款被拖欠,全国执行查控系统显“神威”

南方+ 记者 毕式明 通讯员/刘泽彬  2016-08-13 08:25

近日,韶关市武江区人民法院利用全国执行查控系统成功执行一起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件,被执行人自愿履行所欠债务。

林丽(化名)与杨浩(化名)本是一墙之隔的邻居,但是一场突如其来的大火让双方关系降到冰点。2015年初,杨浩家院内小作坊因缝纫机马达过热导致失火,火势殃及林丽家,造成屋内财物损失。法院判决杨浩应支付林丽赔偿款约6万元,但杨浩一直避而不见,而林丽丈夫已经去世,独自带着儿女生活,只好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阶段以后,杨浩继续在外躲藏对法院避而不见,其家人也对外称其“人在安徽,短期不归”,企图逃避执行。武江法院利用新上线的全国执行查控系统,对杨浩在全国银行的存款进行查询。与传统的人工查询方式不同,全国执行查控系统采用一键式设计,通过最高人民法院与全国各大银行总行的数据衔接,只要执行法官轻点鼠标,即可向各大银行发起对被执行人覆盖全国的查询请求。发出查询请求几个小时后,执行法官就接收到杨浩在全国各地的存款情况,发现其为逃避债务,只使用在湛江开设的银行账号。为防止杨浩转移财产,执行法官决定对其的全部银行账户予以在线冻结。按照以往的冻结方式,执行法官须前往杨浩在湛江的开户银行,向银行出具相关冻结法律手续才能办理,但是全国执行查控系统在发起冻结请求后,自动生成法律文书,执行法官只需要对法律文书进行稍微的修改,经相关领导审批后,即可对外发起冻结。执行法官发出冻结请求才12秒,马上收到银行反馈回来的冻结成功的信息。由于银行账号被法院全面封锁,加上被拉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杨浩离家在外面临飞机、高铁等交通工具不能乘坐,财务收支困难的窘境。

“这是我支付的全部欠款,你们的全国查控系统太厉害了,希望你们法院解除对我个别银行账户的封锁”。近日,消失了一年多的杨浩主动找到执行法官,称失信惩戒和银行封锁给其生活带来极大不便,当场全额支付林丽6万元现金。

编辑 李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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