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邑清风网 2016-08-10 10:05
在省纪委和市纪委的统一部署下,近期,饶平县纪委查处了一批涉及扶贫领域的违纪违法案件,并对贪污侵占、虚报冒领、截留私分、克扣挪用、优亲厚友等10宗典型案件进行通报曝光。这10宗案件是:
饶洋镇党委委员袁灿对该镇的危房改造工作审核把关不严,造成该镇赤棠村村民詹某晓违规领取危房改造扶持资金1.5万元;本人侵吞并擅自处置部分医保资金共4千多元。经县纪委监察局研究决定,给予袁灿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处分。
三饶镇党委委员林为忠在任新塘镇党委委员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优亲厚友,违规将其弟媳胡某申报为低保对象,骗取低保金1万多元;对该镇饶丰村低保对象申报工作审核把关不严,致该村不符合低保条件的对象违规领取低保金。经县纪委研究决定,给予林为忠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高堂镇西林村党支部书记许标和侵吞农业“氨化牛”、“氨化池”项目资金2千多元和村特困户救灾慰问金3千多元。经县纪委研究决定,给予许标和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饶洋镇赤棠村原党支部委员詹秋燕截留侵吞该村危房改造户詹某晓危房改造专项资金5千元。经县纪委研究决定,给予詹秋燕留党察看一年处分,其涉嫌违法犯罪问题和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联饶镇新陂原党支部书记林成钦违规借用该村扶贫互助社资金18多万元。经县纪委研究决定,给予林成钦开除党籍处分。
联饶镇洋东村原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杨成昌虚报骗取上级教育负债资金4.8万元。经联饶镇党委研究决定,给予杨成昌党内警告处分。
浮滨镇五祉村原党支部书记邱伟祥挪用该村村民种粮直补款4万7千多元用于个人开支。经浮滨镇党委研究决定,给予邱伟祥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新塘镇饶丰村原党支部负责人林伟民优亲厚友,违规将其儿子林某慧申报为低保对象,骗取低保金近1万元;且私自截留侵吞该村低保户林某义低保金8百多元。经镇党委研究决定,报县纪委批准,给予林伟明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上饶镇二善村原党支部书记邱金表虚开支出凭证,贪污该村生态公益林效益补偿资金9千多元。经县纪委研究决定,给予邱金表开除党籍处分,其涉嫌违法犯罪问题和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新圩镇左麦村原党支部书记江锦松违规将该村不符合条件的朱某笋申报为台风受灾“全倒户”,骗取救灾补助款1万元。经县纪委研究决定,给予江锦松党内警告处分。
饶平县纪委通过点名道姓公开通报曝光,发挥警示效应,促使党员干部特别是农村基层党员干部引以为戒,警钟长鸣,强化扶贫工作的纪律红线和法律底线。
【原标题】饶平县通报10宗扶贫领域违纪违法典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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