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日报 2016-08-09 10:26
炎炎夏日,正是游泳的好时节,如果能在家门口游个泳,更是一件舒坦的事情。不过,面对越来越“杂”的“游客”,小区业主有些“hold”不住了。近日记者走访发现,市区大部分小区的游泳池都被个人或体育公司承包,并对非业主开放。那么,小区的游泳池能否对外开放?小区泳池收入到底归谁所有?应如何支配使用?近日,记者就此采访了有关方面。
调查:多数小区泳池外包 泳池日人流量百人以上
近日,记者走访市区潮州大道、电信路等部分住宅小区。在潮州大道的海博红树林的游泳池内,记者看到,不少孩子正在水里嬉戏,很是热闹。在游泳池边上,有两个年轻男子正在教小孩基本游泳动作。
记者从工作人员了解到,这个泳池被一家名叫“奥博体育”公司承包经营,只要购票就可以进场游泳。票价方面,小区业主票价为:成人15元/张、身高1.3米以下小孩10元/张;非业主成人票价20元/张、小孩15元/张。此外,还可以办理月卡、15次卡和30次卡,价格在220-420元之间不等。此外,游泳池还开设了多个游泳培训课程,收费标准也不一样。比如,集体班教学收费为580元/10节课,如果是一对一教学,收费则为780-1280元/10课时。
随后,记者来到电信路的名邦花苑小区,在该小区游泳池入口的墙上,粘贴一张游泳池开放时间,落款为“名邦花苑物业管理处”。记者在现场看到,小区内共有两个泳池,成人池和儿童池,进出游泳的大人小孩也很多。记者了解到,该小区的游泳池归小区物业管理,票价为12元/张,同时允许一些教练办培训班,招收学生进行教学。
记者走访了解到,市区大部分小区的游泳池被外包,像海博一品、嘉和名苑、华庭雅筑、汇贤居、宏天广场等近10个小区的游泳池,都已经被不同公司承包。
那么,体育公司或个人是如何承包小区游泳池进行经营?收益又是如何分配?星空体育文化咨询有限公司的负责人林先生告诉记者,小区的游泳池若没有外包,公司与小区物业一起合作,则培训学费要与物业分成;若公司承包了整个游泳池,只需要付给物业一笔承包费用。至于具体承包费用,该负责人就不愿意透露。
对此,一名业内知情人士告诉记者,根据泳池大小不同,承包费也不同,比如小型游泳池,一个暑假的承包费至少20000元以上,养护泳池费用,包括换水、消毒、人工成本等费用由承包公司承担。如果小区游泳池由物业管理,同样可以出租给教练办培训班,其收入按六四分成,则物业得六成、教练得四成。
“暑假游泳的人很多,每天一两百人应该没问题,还有一些报班培训。”这名知情人说。
记者粗略地算了一笔账,若游泳池没有外包,按每天100人每次10元计算,以3个月计算,除去游泳池养护等费用,小区物业方一个暑假收入六七万元应该不成问题。
业主: 外来人员太多
无法充分享受小区设施
“小区的游泳池对外开放,外来人员太多,这会增加小区的管理难度,带来一些安全问题。”家住南国明珠的业主黄女士认为,当初买房就是看中小区建有游泳池等配套设施,入住后才发现泳池被承包了,天气一热,每天都人满为患,且很多不是本小区的人。 “游泳池还开设培训班,人一多,水质、卫生等无从保障。”业主张先生表示,小区的游泳池对外开放后,业主无法完全享受,损害了业主部分利益,还有游泳池带来的收益最终用在何处,业主都不太了解。但也有少数部分业主有不同看法。业主温先生说,他所住小区游泳池的环境整体上来说还算不错,管理也比较到位,对外开放未尝不可。
采访中,大部分业主表示,游泳池是否对外开放,最好先征得业主的意见,并明确收入分配进行公示。
有关部门:泳池收入归开发商
但应服务于业主
那么,小区的游泳池收入归谁所有?记者致电市住建局的房地产业管理科。工作人员表示,目前法律没有规定小区游泳池不能对外开放,根据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物业对外开放或让人承包所得应归开发商所有,但这笔收入应服务小区业主。
律师:是否对外开放由产权人决定
广东省乔博律师事务所陈淮律师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公共场所管理条例》等规定,小区游泳池对外开放需要配备更衣室、淋浴间、卫生间、消毒池等最基本的硬件设施,同时还需要取得卫生许可证等证件,配备救生员。只有具备以上条件的游泳池才可对外开放经营。“满足以上条件的游泳池是否开放,取决于游泳池的产权人是否同意。”陈淮说,如果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或者在小区规划中明确游泳池属于业主共有的设施,那么是否对外开放是由全体业主或者业主委员会依据业主大会的授权决定,在一些尚未建立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的小区内,暂时由前期物业管理公司管理。如果游泳池的产权属于开发商,那么开发商有权决定是否开放。
当前很多小区的游泳池都对外承包,这样做是否合法?陈淮表示,由于游泳池需要满足上述条件才能对外开发,因此游泳池的维护成本较高,所以大部分的小区会将游泳池给专业的游泳池管理公司承包经营,从法律上而言,这是所有权人对物的处分权,只要游泳池的产权人同意,小区游泳池可以对外承包。
“泳池的收益应该归泳池的产权人。如果泳池承包给专业的游泳池管理公司,那么承包所得的收益归属应当由产权人享有。”陈淮说,假设该游泳池属于业主的共有设施,而物业公司独占游泳池对外承包所得收益,那么业主可以通过物业管理公司的监督管理部门(如小区所在地的住建局)进行投诉和反映;如果物业管理公司拒不履行返还义务,业主就可以通过成立业主大会、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责令物业管理公司移交所得收益或者通过民事诉讼途径追讨该部分的收益。
【原标题】小区游泳池能否对外开放?律师:应由产权人决定
【来源】潮州日报
【记者】刘漫娜 郑新培
【实习生】陈思琪 吴育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