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何伟楠 2016-08-08 14:29
近日,市政府出台《关于贯彻落实广东省专职消防队建设管理规定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各镇区专职消防队(站/分队)建设、人员纳编、队伍管理和经费保障等明确了具体工作要求。根据《全市政府专职消防队建设三年计划表》,2016-2018年,全市将新建政府专职消防队(站)13个、消防执勤分队11个。
据悉,目前,全市现有消防队29支,其中政府专职消防队19支,占全市消防队数的三分之二,共有政府专职消防队员488人。根据《全市政府专职消防队建设三年计划表》,到2018年底,全市将新建13个政府专职消防队(站),11个消防执勤分队。其中,2016年底前,石岐区、南区、小榄、三乡镇分别建成第一支政府专职消防队并投入执勤;2017年底前,坦洲、民众镇政府专职消防队执勤分点,将升级为第二支政府专职消防队,开发区建成第一支政府专职消防队,三角镇建成第二支政府专职消防队,小榄、三乡、古镇、三角镇分别新设1支消防执勤分队并投入执勤;2018年底前,翠亨新区建成第一支政府专职消防队,东凤、港口、横栏、南朗镇分别建成第二支政府专职消防队,开发区和小榄、黄圃、大涌、南头、三角、坦洲镇分别新设1支消防执勤分队并投入执勤。
未来,全市各镇区新建政府专职消防队还将全面落实事业单位法人登记。据悉,目前中山市现有政府专职消防队已全部完成事业单位法人登记。今后,各镇区新建政府专职消防队也要全面落实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工作。今年年底前,中山市将设立市级政府专职消防队管理机构,负责全市政府专职消防队日常管理、检查指导、档案文书等工作。
近年来,市公安消防局通过大力抓好政府专职队管理使用,有效缓解了日益繁重的任务与警力严重不足的矛盾,提高了工作效率,专职消防队已成为市专业消防力量的有效补充。
据统计,2011年至2015年5年期间,全市专职消防队参与各类灭火救援战斗3万余次,出动车辆7万余辆次、警力37万余人次,抢救和疏散被困人员16570人,直接保护财产价值5亿元。
记者/何伟楠 通讯员/冯玉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