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人才住房将从保障房体系剥离

深圳特区报 记者 李舒瑜  2016-08-08 08:15

深圳人才住房以90平方米左右的户型为主。

“十三五”期间,我市将建设28万套人才住房,而这些人才住房将从保障房体系剥离,以90平方米左右的较大户型为主。同时,建设一批100平方米、150平方米的大户型人才住房,满足高端人才引进需求。这是记者从市住建局给市人大代表的建议答复中获悉的。

●厘清社会保障房与人才住房边界

房价高企,保障房建设与分配备受关注。根据规划,“十三五”期间,全市计划筹集保障性住房40万套,供应35万套,其中面向人才群体供应不少于70%。

今年市两会期间,有代表委员表示,当前我市的人才住房隶属保障房体系之内,在一开始的确有利于二者之间资源共享,快速发展。但是,时间一长,也出现诸多弊端。保障房属“救济政策”,而人才房属“激励政策”,两者交集运作,如果按保障面积标准,难以满足人才住房需求。反之,以人才住房需求提高保障房标准,则违反了保障房“保基本”的政策,也存在保障房“福利化”的问题。

市住建局在建议答复中肯定了代表委员们的意见。他们表示,当前我市也认识到住房保障方面存在的问题。为了优化人才住房,促进人才优先发展,最大限度激发人才创新创造创业活力,全面提升深圳竞争力,加快建成现代化国际化创新型城市,我们计划将人才住房困难群体与社会住房困难群体相分离,厘清社会保障房与人才住房边界,制定人才住房建设标准。

●以90平方米左右较大户型作为主要户型

据介绍,“十三五”期间,我市计划建设的28万套人才住房,以90平方米左右较大户型作为主要户型。同时,建设一批100平方米、150平方米的大户型人才住房,满足高端人才引进需求。

为了进一步加大人才住房的建设和供应力度,我市还将实行灵活自主的人才住房户型面积政策。

第一,市(区)政府投资建设人才住房的面积标准,由市(区)人才住房管理部门制定。教育、医疗以及相关企事业单位利用自有用地和自筹资金建设人才住房的面积标准,可通过民主决策程序自行制定,报市、区人才住房管理部门批准后执行。

第二,教育、医疗等行业主管部门、企事业单位、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继受单位、房地产开发企业等各类机构利用自有用地和自筹资金投资建设人才住房的,允许其在户型面积方面具有一定的自主权。

拟提高保障房中大面积户型比例

除了人才房,我市也将适当提高保障房中大面积户型比例。

根据《深圳市保障性住房建设标准(试行)》规定,我市目前保障房主要以65平方米以下户型为主。其中,公共租赁住房65平方米左右为最大户型,占比20%;安居型商品房80平方米左右为最大户型,仅占10%。

“‘二孩时代’来了,保障房的面积应该适当提高,以适应四口之家的需要。”今年市两会期间,多名人大代表建议道。

市住建局表示,未来五年,我市计划将80平方米左右的安居型商品房及70平方米以上的公共租赁住房的建设比例提高至30%-50%。

今年市住建局还委托深圳市华阳国际设计有限公司和深圳市建筑设计研究院联合编制了《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标准化设计图集》。该“图集”主要包括:35、50、65、80平方米12种标准户型,10种标准户型的组合平面图,3种卫生间和2种厨房的标准模块。我市位于坪山新区一个保障房项目的设计已采用该“图集”的户型进行试点。下一步,将在该项目试点的基础上,对“标准化图集”作进一步完善并推广应用。

   


编辑 李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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