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计局的人可以帮你低价交超生罚款?还能分期付款?

南方+ 记者 何国劲  2016-08-03 20:13

佛山市高明区一男子冒充是高明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的工作人员或者是局长司机,以能够帮助他人以低于正常缴纳社会抚养费的价格办理超生子女入户的名义诈骗他人钱财589308.8元。近日,高明法院以诈骗罪判处该男子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十万元。

“商机”乍现

程某是某副食品公司的员工。2012年,程某的一远房亲戚向他打听能否为超生的小孩办理入户之事,经其多番向朋友打听,得知可以以分期付款的方式办理超生小孩的入户事宜,于是便在这上面动了脑筋。程某的亲戚知道该事之后,在一次找风水先生麦某“看相”时,将该事告知了麦某。

犯案累累

2012年3月,麦某通过关系,找到了程某询问其是否能办理超生小孩入户口之事。

程某表示自己是高明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局长的司机,可以找人通过内部关系,以低于正常缴纳社会抚养费的价钱办理该事。只需要委托人提供家长的身份证、户口簿及小孩出生证明就可以了,但是先得交一部分定金,等小孩成功入户之后,再将剩余的钱付清。程某还表示,如果麦某能给自己介绍“客源”,每成功一单就给麦某3000元的介绍费。

麦某听程某说的这样详细便未有一丝怀疑,心想这样不仅可以帮别人解决问题,自己还可以从中获利,便欣然应允。

自2013年1月起,通过麦某介绍,程某收取了李某、罗某等十一人的定金共计三十七万元。由于麦某对程某的身份深信不疑,关某一家人在委托麦某帮其找程某帮忙办理该事时,未能先交付定金,麦某自己还垫付了50000元给程某帮关某一家办理超生小孩上户之事。随后,程某还通过相同的手法,骗取了其朋友王某的信任,王某将自己的朋友李某介绍给程某,付给了程某69900元定金办理超生小孩入户一事。

2014年6月,程某在高明论坛上看到有人发帖询问超生小孩入户口一事,便与发帖人联系说能为其办理该事。程某在去高明区卫生与计划生育局办事的时候,曾看到有一名工作人员叫罗某超,于是便假冒该人,收取了发帖人朱某3万元定金。

2014年3月,被金钱迷昏了头脑的程某得知其堂叔罗某想办理社保,便提出自己能够帮其缴纳保费的手续,于是分四次骗取了罗某102100元,为了防止罗某发现自己并没有为其购买社保,程某便转了2691.2元到罗某的社保账户中去。

获刑十年

麦某给程某介绍了第一单“生意”之后,程某从卫计局的工作人员处了解到超生小孩的罚款不可以分期付款,所以他根本无法为委托人办好小孩的入户手续,但委托人交的定金早已被程某买房、搞传销及生活开支等挥霍一空了,于是程某心生一计,就这样骗下去,如果委托人追究起来,自己就拿“后家”交的定金补贴退回给“上家”。

为了防止麦某和委托人起疑心,程某还细心的买来一台针织打印机放在家里,每次委托人上门追问其入户事宜办的怎么样时,他便根据委托人提供的小孩的出生证,将小孩的基本情况打印在户口簿的空白页,但却没有盖上公安机关的公章。程某谎称,因未完善手续所以还没有盖好公章,这户口暂时还不能用,等迟点搞好其他手续后才能盖公章使用。同时将委托人提供的身份资料交还他们。

高明法院经审理查明,程某为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已构成诈骗罪,故作出上述判决。

【见习记者】何国劲

【通讯员】刘忆红

【来源】南都/南都佛山

编辑 李啸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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