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日报 记者 朱仑 2016-07-31 10:49
30日,记者从蓬江区法院获悉,该院近日被全国老龄办、最高院、最高检、公安部、民政部、司法部授予“全国老年法律维权工作先进集体”称号,成为广东省唯一获此荣誉的基层法院。
据了解,为了适应新形势下与老年人密切相关的赡养、继承、婚姻等家事案件数量不断增长、案情日趋复杂的特点,该院于去年设立专门的“家事审判合议庭”,重点审理涉及老人的家事纠纷。该合议庭尽量采取调解的手段解决老人矛盾纠纷,既帮助老人解决实际问题,又尽力维系老人的亲情关系。该合议庭成立以来共审理了68件涉老案件,92%的案件调解结案,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针对老年人行动不便、法律知识缺乏等“涉老”案件普遍存在的特点,该院开通老年人维权咨询电话,还开启“涉老”民事案件“绿色通道”,高效处理涉老案件。此外,该院还提供上门立案、上门开庭的“护老”服务,今年以来共为7宗案件行动不便的老人提供人性化的上门立案、上门开庭服务。
对经济确有困难的老年人,该院依法予以减缓免交诉讼费,对劳动争议案件以及涉及困难群体的涉老案件一律免收诉讼费。今年以来,共向困难老人减缓免交诉讼费近2万元。此外,还及时启动执行救助专项资金,给予一名交通事故特困受害老人8000元的执行救助。
在涉老案件的审理中,针对赡养费纠纷、邻里纠纷、婚姻家庭纠纷等传统小额案件较多的实际,该院通过速裁程序快速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如今年以来该院审理的27件赡养纠纷,通过家事法官细致入微的工作,全部调解结案,其中有17件通过速裁程序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