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日报 2016-07-30 09:29
记者昨日获悉,韶关市环境监察部门近日在日常监管执法当中,对3家违法企业实施查封扣押。这是自新《环保法》颁布实施以来,市一级环境监察部门在环保执法当中首次对违法企业实施查封、扣押,对环境违法行为起到有效震慑作用。
长期以来,由于环境执法的软弱性和不彻底性,许多违规企业对环保部门有恃无恐,“打游击”,收到罚单“一走了之”后“异地重生”等,导致许多环境违法行为得不到及时制止。面对严峻的环境形势,新《环保法》赋予环境监察部门“查封”、“扣押”两种形式的行政强制措施权。
近日,韶关市环保局执法人员在日常检查中发现,位于武江区西联镇高仔坟农场茶山泥路旁的武江区谭记废塑料经营部利用废旧塑料经破碎、清洗、融塑、拉丝制粒后形成产品,融塑产生的废气未经有效处理直接排入外环境,破碎和清洗产生的废水通过露天土渠排入水塘,存在渗透至外环境污染环境的风险。依据新《环保法》有关规定,韶关市环保局于7月25日对武江区谭记废塑料经营部的生产设备进行就地查封。
此外,在随机抽查中,环保人员还发现伟光液压违法排污,高头砖厂存在违法生产经营现象,韶关市环保局将依法对这两家企业实施查封扣押,防止其继续违法排污,污染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