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 | 餐厨垃圾处理要解决好企业“自利空间”

南方+  2016-07-28 09:46

近日,珠海首部《珠海经济特区餐厨垃圾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规定了七类禁止行为,首次明确餐厨垃圾“谁收、谁管和谁付费”的问题。这一立法有利于从源头上斩断“地沟油”回流餐桌和“垃圾猪”等利益链条,对于发展绿色循环经济、保障食品安全将起到重要作用。

近年来,随着经济发展,餐厨垃圾的迅速增长已成为食品安全和城市发展不容忽视的问题,由此伴生的食品安全问题,让民众谈之色变。如何处理餐厨垃圾是城市发展中的新一轮考验。

在珠海也是如此。据统计,珠海主城区共有1万余家餐饮单位,每天产生100多吨餐厨垃圾和数十吨的潲水油,但目前处理餐厨垃圾仍然处于一种相对无序的状态。餐厨垃圾收运处置主体存在多元化和分散化,很多餐厨垃圾清运往往由餐饮单位自行处置,比如餐饮机构产生的餐厨垃圾主要有三个去向:一是混入生活垃圾填埋;二是进入城市下水管网;三是被养殖大户收走炼油、作饲料,或是被废弃油脂回收企业回收、转卖。

由于餐厨垃圾具有一定的经济利用价值,且珠海对餐厨废弃物的回收处理还未真正形成规范的管理系统,一些不法分子受经济利益驱动,直接用于提炼“地沟油”并掺入食用油非法出售给各类饮食行业,严重危害食品安全。因此,如何让商家主动接受餐厨垃圾处理、取缔与根除非法利益链、建立和完善无害化收集与运输体系等仍是待解决的难关。

此次珠海出台的餐厨垃圾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明确规定了“罚款”“管理”“特许经营”等方面的内容,在规范管理方面取得了重要的进展。笔者认为,如何解决好政府、餐饮企业、特许经营单位之间利益关系是关键。

政府要保障民众食品安全利益,餐饮企业有自己利益“小算盘”, 特许经营单位要保证“吃得饱”,这就需要政府部门在出台法律加强监管的同时,也要处理好企业自身的“自利空间”,调节好各方利益关系,保障餐厨垃圾有效清运和处理,才能使法律真正落实到位。

比如说此次立法明确按照“谁污染谁负责”的原则,由特许经营公司收取垃圾产生单位一定处理费。但问题就在于“出售获利”和“缴费排污”的双向倒逼下,许多餐饮企业自然会倾向于将餐厨垃圾出售给不法收购者获利,例如诸多内地餐厨垃圾处理试点城市就出现餐饮企业不愿意配合签约特许经营企业问题,部分城市签约率不足30%,餐厨垃圾特许经营企业“正规军”面临着“忍饥挨饿”的现象。管理办法虽然出台了,但一些无资质的单位和个人仍然购买餐饮企业的餐厨垃圾,有时竟呈现出无资质的潲水车“满街跑”的现象,这值得我们警惕。

因此,餐厨垃圾处理重在要解决好企业的“自利空间”。首先就是要保障餐厨企业餐厨垃圾的利益问题,允许它们有自己合理的“利益空间”。面对现实还是需要通过“利导”,化解企业抵触情绪,提高餐饮企业参与积极性。这一点可以参考苏州经验,政府在严格监管的同时,研究免除餐厨垃圾排放者的“治污费”,并采取相应的激励机制和政府补贴,让企业感受到实惠,加大与特许经营企业的签约比率,提高餐厨垃圾处理效果。

在无资质企业“利益”方面,要通过严管来斩断其利益链条。比如说通过常态化巡查或者安装视频监控,加强对非法生产、经营、使用餐厨垃圾的地下窝点和养殖企业的处罚力度,严厉打击非法收运餐厨废弃物的行为。

当然,也要解决好餐厨垃圾特许经营企业的“利益问题”,在前期可以根据其垃圾处理量和效果,由政府适当给予补贴,并出台政策措施引导他们在开展餐厨废弃物收集时,按照“先易后难,抓大不放小”的原则,从各大院校、企事业单位食堂、机关食堂、三星级以上宾馆、餐饮一条街和餐饮龙头企业连锁店逐步向主城区所有餐饮企业延伸。接下来则引导特许经营企业依靠专业化技术、专业化管理、规模化运营,降低运营管理成本,提高运营管理质量,使设备效能得到充分发挥,最终做到没有补贴也能活下去。

(作者张龙腾系珠海读者)

【来源】

编辑 胡净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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