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中小微企业应急转贷资金成功操作首笔业务

南方+  2016-07-27 10:50

为帮助企业银行贷款“过桥”,我市投资2亿元设立了中小微企业应急转贷资金。记者昨日从市金融局获悉,目前首批资金已经到位,并有两家企业成功获得资金支持,低成本完成融资续贷。

据了解,目前已有15家金融机构与市政府签订资金托管协议,包括中国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市农信社、广发银行、南粤银行、中信银行、邮政储蓄银行等。目前两笔成功操作的业务均在工商银行。首家成功申请的企业本月有一笔540万元的贷款到期,并需要续贷,工商银行提前做好贷前调查等前期工作,并向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提出申请,随后得到审批通过。7月4日,转贷资金将540万元拨至银行账户,同日银行续贷540万元,实现“无缝对接”。按照操作办法,其综合费率按照转贷资金额的0.2‰计算,即1080元。相比其它转贷手段,费用大为降低。

市金融局表示,有数个申请未获批准,原因包括企业注册地不在肇庆,或贷款主体不是法人企业等。根据要求,申请转贷资金的企业必须符合三个要求:在我市辖区内依法设立,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中型、小型和微型企业;符合国家和省、市产业政策,生产经营状况良好,无严重不良信用记录,无重大涉诉或查封冻结扣押情形;企业确实存在流动资金困难,经贷款银行确认同意给予续贷并正在办理相关手续。

若企业有需求,并且通过上述银行续贷,可在贷款到期前30天向原贷款银行提出续贷和使用转贷资金的申请,如实完整填写《肇庆市中小微企业应急转贷资金使用申请表》。

银行将根据条件进行审核,并在10个工作日以内确定是否续贷,如同意续贷,则出具相关申请材料报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审批。服务中心在收到合作银行提交的企业申报资料后,在5个工作日内组织审核借款企业的转贷资金使用申请。若一切顺利,则由服务中心、合作银行、借款企业签订协议,明确三方权利与义务。协议生效后,合作银行将在5个工作日内为企业办结续贷手续并下放续贷资金。(记者 陈洁 实习生 林紫彤)

编辑 谢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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