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商报 记者 陆剑伟 2016-07-26 16:27
图为深圳商报记者近日拍摄的福田片区楼盘。深圳商报记者 薛云麾 摄
房地产税终于要来了。就在23日上午的成都G20会议上,财政部长楼继伟表示,所得税制和房地产税制改革至今未推出的一大原因是涉及大量利益调整,下一步将“义无反顾”推进改革。深圳商报记者采访获悉,房地产税有望增加持有环节的税负,这将大大抑制投资投机行为,对持有多套大户型的市民影响较大,但不会影响深圳楼市供不应求的基本面。
与房产税不同的是,未来房地产税将是一个全新的税制,其中之一可能就是未来房地产税不只是针对房屋本身征税,而是将房屋和土地合二为一来征税。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倪红日表示,房地产税改革要把现有的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合并起来。
对于房地产税落地的时间,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刘剑文认为,本届人大任期是到2017年底,因此,预计房地产税法最快将在2017年底前通过,慢的话可能会在2017年底提交审议,在下一届人大任期内通过。
“由于不动产统一登记和全国联网没有完成,加上房地产税方面的征收理论问题未解决,我认为2018年之前难以实行。”综合开发研究院旅游与地产研究中心主任宋丁昨日接受深圳商报记者采访如是说。
房地产税如何设计,征收范围和税率如何确定,要不要设“免征额”,是民众最关心的话题。
宋丁认为,现阶段针对房地产的税主要在交易环节,对抑制投机、稳定房价发挥作用并不明显,未来房地产税将会增加房地产保有环节的税负,并以房地产的评估值为征税基础。对于征收范围,宋丁建议应该设立一定的免税面积,如人均60平方米。
从上海、重庆试点的税率看,上海房产税实行0.4%~0.6%的差别化税率,重庆房产税为0.5%~1.2%,低于1.5%的国际平均水平。如果按照0.5%的税率计算,在深圳购买一套100平方米、总价500万元的房子,一年需要缴纳2.5万元,每月缴纳2083元,相当于月供款的1/4~1/5。如果设置免征的人居住房面积,则缴纳的税费更少。
宋丁认为,如果条件成熟,开始实施,必然对拥有多套房、大户型的业主构成压力,迫使不少人放弃多余住房,也有部分人改大为小,减轻压力。这样,放盘量会加大,对价格起到趋稳作用。但这种影响不是一时性的,而是持续性的,在征收前一段时间,这种效应已经在发生。而且,它并不属于基本供求关系,不会改变深圳楼市供不应求的基本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