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赢官司后上班称遭刁难,公司称对方未正常履行合同

南方+  2016-07-26 13:16

女员工怀孕,用人单位先是以“重大工作错误”为由将其降职为后勤普通文员,后又以“严重违纪”为由将她辞退,此事最近有新进展。经历了一审、二审后,企业均以败诉告终,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在生产完上班后,女员工自称遭遇企业“刁难”,屡次休假公司皆拒绝。昨日(25日),公司回应称,该员工生产完后仅来上班一次,没有正常履行劳动合同,休假需要正常审批流程。

员工:多次请假遭拒

侯女士是珠海市观一文化传播公司的员工,2014年12月入职,去年5月怀孕后,用人单位先是以“重大工作错误”为由将其降职为后勤普通文员,后又以“严重违纪”为由将她辞退。

侯女士不服,一纸状书告到了法院,一审认定用人单位辞退无效,双方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公司不服判决又将侯女士送上被告,以双方产生信任危机、工作岗位已有人替代为由不再履行劳动合同,二审维持原判,公司败诉且为终审判决。

赢了官司,生完小孩后,侯女士今年7月来到公司上班,但其称屡遭“刁难”。“原来我的工作是偏向行政方面,公司现在想让我做人事培训方面工作。”侯女士还称,其先后以事假、调休、年假、病假为由请求公司批准休息,但均遭到公司拒绝。

候女士向南都记者提供了广东省中医院珠海医院7月24日出具的疾病证明书,上面写明侯女士疾病诊断为腰肌劳损,医生建议需休假三天。

公司:催促才交请假单

昨日上午10点左右,南都记者跟随侯女士来到珠海市观一文化传播公司。南都记者看到,侯女士拿着上述疾病证明书要求请假,该公司一女性员工称没有权限批假,需侯女士上级审批,侯女士给该公司负责人打电话,未有人接通。

南都记者提出向公司负责人了解请假事宜,员工称公司领导出差,不方便透露细节。昨日下午,该公司委托律师回应称,侯女士情况较为特殊,官司结束后,侯女士本应正常履行劳动合同,但侯女士7月上班仅来过一次,公司多次催侯女士上班后,侯女士才补交了一沓请假单。“如果有医嘱需要请假的话,公司不会不批,但请假也需要走正常流程。”

该公司委托律师还透露,双方闹掰后产生信任危机,有关部门也组织双方协调如何解除劳动合同,但未达成一致。“公司提出9万元赔偿,但侯女士坚持要10万元。”

律师说法

履行合同后企业是弱势一方

广东金地律师事务所律师陈国文认为,如果侯女士拿出有事实依据的假条,应该得到支持,而公司批假也要有个期限,否则存在故意“刁难”的嫌弃。

陈国文认为,法院判决企业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后,弱势的反倒是企业。以请假为例,侯女士事后可补齐有事实依据的假条,公司大多以警告作为处罚,否则处罚过度,员工对处罚结果有异议,则又可能引起劳动仲裁。(南方都市报)

编辑 胡净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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