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多个停车场涨价引质疑!发改局:收费标准可自定

南方+ 记者 周欢  2016-07-26 08:43

消费者如发现停车场未实行收费公示可拒绝缴费。 王昌辉 摄

最近,市民发现停车场纷纷涨价,而且涨幅还不小,怀疑存在乱收费等“猫腻”。对此,惠州市发改局表示,自2015年8月15日起,政府列管范围以外的停车场收费标准由停车场经营者自行确定,但必须明码标价。

要实行收费公示制度

“在江北水果批发市场停车购物不到30分钟,被收费5元。”近日,一市民在惠州市网络问政平台中“吐槽”,认为停车场可能存在乱收费嫌疑,希望相关部门关注。

7月25日,市发改局对此公开回应称,自2015年8月15日起,政府列管范围以外的停车场无须向价格主管部门申领《收费许可证》,具体收费标准由停车场经营者根据自身经营成本、市场供求和竞争状况、社会承受能力等因素自行确定。

值得注意的是,停车场经营者必须按规定实行收费公示制度,将收费标准、免费时段等内容在经营场所的显著位置公示。

对于上述市民反映的问题,市发改局称,经查,江北水果批发市场停车场属于市场调节价,收费标准由经营者自行确定。该停车场已实行了明码标价,符合政策要求。

出现违规收费行为可拒绝缴费

据了解,为减少政府对价格形成的干预,全面放开竞争性领域商品和服务价格,省发展改革委、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去年联合出台《关于放开住宅小区、商业配套、露天停车场停车保管服务收费等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发改价格〔2015〕483号),放开了住宅小区、商业配套、露天停车场停车保管服务收费。由此也引发不少市民关于停车收费“被涨价”的担忧。

近日,南方日报记者接到多位市民反映,惠州江北CBD区域多个写字楼停车场存在停车收费大提价,导致停车难、停车贵现象,免费停车位一“位”难求。

记者检索惠州多家网络论坛也发现,近段时间吐槽和投诉小区、写字楼等停车场收费涨价的帖子较多。有网友认为,停车场应合理合规收费,即便是要提价也应遵循相关程序,避免漫天要价和不明码标价,同时建议主管部门加强监管,加大对乱收费行为的打击力度。

“停车场经营者不得采取价格欺诈等不正当手段,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不得利用优势地位强制服务、强制收费,或只收费不服务、多收费少服务;不得在标价之外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市发改局前不久曾这样强调。

今年5月,金泽酒店停车场被市民投诉在没有收费公示牌的情况下进行停车收费。对此,市发改局表示,已责令该酒店停车场严格按政策要求做好收费明码标价。

市发改局还明确,如消费者发现停车场经营者收费时未按规定实行收费公示制度等违规收费行为的,可拒绝缴费并拨打12345进行投诉,该局会对其违规收费行为进行查处。

【来源】南方日报

编辑 糜朝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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