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评“万宝之争”:严重影响公司形象,罔顾股东利益

南方+ 记者 陈若然  2016-07-22 22:01

在22日例行新闻发布会上,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在答记者问环节正面回应“宝万之争”,对相关股东及管理层表示谴责。

当日,针对记者对19日万科发出的《关于提请查处钜盛华及其控制的相关资管计划违法违规行为的报告》的提问,证监会回应称,证监会已从网上关注到万科提交的书面报告,深圳证监局、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也已分别收到报告。

证监会表示,深圳证监局、深圳证券交易所已经立即展开调查,并已分别对深圳市钜盛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钜盛华)未将权益变动相关备查文件备置于上市公司住所,万科未履行公司决策程序且向非指定媒体提前发布未公开重大信息等违规行为,向钜盛华、万科发出监管函件予以警示,并对其主要负责人进行监管谈话,予以诫勉,要求汲取教训,严格遵守证券市场法律法规,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邓舸表示,证监会一直在持续关注万科之争中各方当事人的言行,将会同有关监管部门继续对有关事项予以核查,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证监会并表示,万科相关股东与管理层之争已经引起社会高度关注,相关各方本应成为建设市场、维护市场、尊重市场的积极力量,带头守法,尽责履职。但万科相关股东与管理层至今尚未采取有诚意、有效的措施消除分歧,相反通过各种方式激化矛盾,置资本市场稳定、公司可持续发展和公司广大中小股东利益于不顾,严重影响了公司的市场形象及正常的生产经营,违背了公司治理的义务。对此,证监会对万科相关股东与管理层表示谴责。

证监会表示,希望相关各方着眼大局,本着负责任的态度,尽快在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框架内寻求共识,拿出切实行动,协商解决问题,促进公司健康发展,维护市场公平秩序。证监会郑重重申,将坚持依法监管、从严监管、全面监管,对监管中发现的任何违法违规行为,都将依法严肃查处。

同日,万科董秘朱旭对媒体表示,公司已接到监管部门来函,并高度重视,虚心接受监管部门批评,将积极改正、配合调查,会加强和监管部门的合作。

此外,当日发布会上,证监会还公告称,近期证监会发布并实施了《资本市场交易结算系统核心技术指标》金融行业标准,新标准从公布之日起(20日)施行。证监会还表示,2016年,证监会还将陆续组织制定多项金融行业标准。

此外,证监会当日还宣布了新一批4宗案件的行政处罚结果,包括1宗信息披露违法案、2宗中介机构未勤勉尽责案和1宗短线交易案。在信息披露违法案中,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大智慧)因在2013年通过承诺“可全额退款”的营销方式,以“打新股”、“理财”等为名进行营销,利用与相关公司的框架协议等多种方式,虚增2013年度利润1.2亿余元,被证监会处以60万元罚款,相关责任人则被处以3~30万元不等的罚款,部分责任人被处以市场禁入处罚。

编辑 麦宇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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