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的妈妈产假比广东其他城市多 或共158天

深圳新闻网  2016-07-18 17:20

《深圳经济特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订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条例》)于15日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提出构建深圳特色计生政策,社会各界可于8月15日前反馈意见。

17 日,记者从深圳政府法制信息网获悉,深圳生育二孩女方或将增加产假30天,深圳拟取消随迁入户计生把关,市区财政将建立户籍独生子女意外伤害保险。

无论一孩二孩产假或有158天

二孩产假是社会关注的焦点。《条例》提出,符合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除按照国家、广东省有关规定享受假期优待外,女方增加产假三十天。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后,按照《省条例》,一孩和二孩的产假均调整为 128 天。如今,相比省内其他地区,深圳的《条例》规定无疑成为“生二孩”的重大利好。这也就意味着,符合政策的深圳妈妈生育一孩或者二孩,都能至少得到 158 天的假期,即广东产假128天+30天=158天。

随迁入户与计生证明“ 脱钩”

《条例》又一大突破是取消大部分计生前置把关的规定,对原有严格的计生把关规定进行了重新梳理,顺应国家政策的变化取消了一些不合时宜的前置把关规定。

其中,包括取消了随迁入户的计生把关;取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公安部门办理已生育两个以内子女人员的调动、录(聘)用手续时,查验计生证明的相关规定;取消住建部门办理租售保障性住房时查验计生证明的相关规定等。

同时,创新生育登记便民举措,规定符合一对夫妻生育两个以内子女的,包括流动人口夫妻,可以到市内任何一个社区工作站办理生育登记,探索并开创全市“一城通办”的新服务。(深圳都市报 记者 魏薇)

编辑 李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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