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都市报 2016-07-18 12:09
7月17日,记者从汕头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了解到,从7月6日持续到15日,检验检疫人员通过10天的监督,对2批不合格的共192.3吨的进口螺纹钢进行切割销毁。
据悉,今年6月份,汕头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在检验过程中发现2批从中国台湾进口的螺纹钢中,共有192.3吨规格为D10的螺纹钢的屈服强度低于国家标准中规定的最低限值。该局对不合格货物出具了《检验检疫处理通知书》,要求收货人将不合格货物作销毁(剪切成废钢)处理,并于近期进行监督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