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市纪委通报6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问题

南方+  2016-07-18 10:56

2016年上半年,肇庆市各级党委、纪委落实“两个责任”,进一步加大正风肃纪力度,严肃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32起,给予党纪政纪处分78人。现将今年以来查处的6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封开县平凤镇人大副主席陈金波违规收受红包礼金

2013年至2015年期间,封开县平凤镇人大副主席陈金波在协管创建卫生村工作过程中,先后3次收受承包卫生村相关建设工程的老板所送“助管人工费”共13000元。封开县纪委给予陈金波党内严重警告和行政记过处分,违纪款项予以收缴。

德庆县水务局冲源水库管理处违规公款送礼和发放津补贴

德庆县冲源水库管理处于2013年1月至2015年10月期间,违规购买赠送土特产支出共17690元。此外,该管理处还于2013年1月至2015年4月期间,违规向单位干部职工发放津贴补贴;于2013年、2014年春节期间,以节日补助的形式向单位干部职工发放现金补助。

2012年5月至2014年8月期间,该管理处主任江锦发多次使用单位加油卡违规为本人私家车加油,2013年至2014年期间多次将个人医疗费和家庭电话费在单位报销,2013年以来先后10多次非业务接待餐费开支在单位账户上入账报销,另购买烟酒以土特产名义在单位报销。德庆县纪委给予江锦发党内严重警告处分,上述违纪款项予以收缴。

端州区睦岗街道蕉园社区居委会违规发放津补贴

经查,2014年,端州区睦岗街道蕉园社区班子在没有经过全体村民大会和街道同意的情况下,违规给蕉园社区党支部书记、居委会主任梁国深等8人发放补贴共38245元。此外,2013年,梁国深等人以办理居务、年终工作总结会议和节日座谈会为名,到食馆大吃大喝,费用在社区经联社集体资金结账支付,共发生接待费用67910元。

端州区纪委给予梁国深、社区党支部副书记梁伟华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居委会副主任黄星照、社区党支部副书记李小荣、社区委员兼妇女主任钟秀贞、社区委员兼会计李日带、蕉园股份经济联合社理事长梁汉宁、居委会聘任工作人员梁伟彬党内警告处分,并责令退缴所有违纪款。

高要区金渡镇华侨初级中学违规发放津补贴

2012年10月至2015年2月期间,高要区金渡镇华侨初级中学利用虚开采购食材项目数量从学校食堂账户中套取资金405929.6元,违规用于发放教师加班费、值班费和文明班评比奖励等开支。2012年7月至8月期间,该中学违反规定接受学生家长赞助费1万元组织外出旅游,违反了廉洁纪律。

高要区纪委给予华侨初级中学常务副校长陈钜强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总务主任陈树明和报账员兼饭堂会计邓叶群党内警告处分;给予总务副主任黄锐周行政警告处分。

怀集县汶朗镇华新村委会违规发放津补贴

2011年至2015年期间,怀集县汶朗镇华新村委会在未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的情况下,以计生工作经费等名义,违规发放村委会干部补助共计100580元。

怀集县纪委给予村支部书记、主任邓树矿、村委会委员梁汝妹、村委会计生指导员蒙海娟、村委会计生指导员谢莉莉党内警告处分,给予村委会副主任龙昔炼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涉案违纪款项予以追缴。

肇庆高新区农林水利管理中心森林消防大队长李开平公车私用

2016年5月2日晚上,肇庆高新区农林水利管理中心森林消防大队长李开平在非工作时间擅自驾驶印有“森林消防”字样的公务车去打麻将。肇庆高新区监察局给予李开平行政警告处分。

市纪委强调,正风肃纪没有休止符。各级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要从通报的典型案例中深刻吸取教训,切实引以为戒,做到令行禁止。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内容,强化教育、管理和监督,坚持抓早抓小,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八小时之外”的活动监管,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进行谈话提醒,持之以恒抓作风,严防“四风”问题在换届期间抬头,影响换届风气。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继续把规矩和纪律挺在前面,按照越往后执纪越严的要求,加大明查暗访力度,坚决查处“打擦边球”等隐形变异的“四风问题”。对问题突出的地区和部门既要追究直接责任,也要追究相应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并点名道姓进行通报曝光,营造正风肃纪的强大舆论氛围。(来源:肇庆纪委)

编辑 谢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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