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领导干部哪些情形会被问责?看这五类案例就知道了

新华社  2016-07-18 07:37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

回顾近年来查处的典型案例,以五类案例解读五大问责情形,有助于广大党员把自己摆进去,认清责任、守住底线、拧紧“发条”、勇于担当。

情形一:领导弱化

【案例】2016年2月,中央纪委通报了7起受到责任追究的典型问题。其中,湖北省地税局原党组书记、局长许建国,财政部驻北京监察专员办事处原党组书记、监察专员张更华等人被免去相关职务。

各级党委(党组)书记作为管党治党第一责任人,是“关键少数”中的“关键少数”,必须牢固树立不管党治党就是严重失职的观念。7起问题产生的根源均为本地区本部门党的领导弱化,党委(党组)一把手责任担当缺失,管党治党不力。

【点评】“领”,就是率先垂范、引领示范,“导”,就是要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在问责条例列出的六个方面失职失责行为中,“党的领导弱化”位列问责情形第一条,传递出要坚决贯彻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的决策部署的强烈信号。加强党的领导、强化“四个意识”,既要牢牢坚持党性原则,不断增强政治定力,又要强化责任担当,在大是大非面前旗帜鲜明,在重大原则问题上敢于发声、亮剑。

情形二: 权力任性

【案例】因下属单位私设“小金库”,违规公款吃喝、购卡、旅游,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南海东部管理局党委书记、局长刘再生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中国证监会上海期货交易所违反规定,花费100余万元举办春节联欢暨先进表彰会,本单位因公出国团组公款旅游、消费,原党委书记、理事长杨迈军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并被免去相关职务;广东省阳江市国土局纪检组组长许华因国土局及下属单位多次发生公款吃喝、送礼、转嫁接待费用问题,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上述案例中的问责对象均存在作风建设不到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严格问题。

【点评】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作风建设是“先手棋”,一子落、满盘活。本次问责条例将“党的建设缺失”列入问责情形,就是要利剑高悬、震慑常在,防止党的建设缺失、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落实、作风建设流于形式,不断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

情形三:“好人主义”

【案例】搞“好人主义”,爱惜“羽毛”,最终酿成恶果。当湖南省临湘市委原书记黄俊钧听到关于临湘市委原副书记、市长龚卫国吸毒,男女作风、朋友圈混乱,插手工程项目等问题的反映后,他不重视、不敏感、不警觉,主体责任落实不力,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调离现工作岗位。 

【点评】顾虑班子团结,出于做“老好人”怕得罪人、爱惜“羽毛”等心理,处理问题时失之于宽松软,其实质是为官不为,“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 

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是一个过程,本次问责条例将“全面从严治党不力,主体责任、监督责任落实不到位”列入问责情形,就是要久久为功,推动管党治党制度化常态化,坚决破除好人主义、一团和气,进一步把压力层层传导下去,扎紧全面从严治党的制度笼子。 

情形四:无视党纪

【案例】660万元、1552万元,这是河南省新乡市两名厅级干部的受贿金额。包养情妇,长期为其提供生活来源、并生育一儿一女,涉嫌违纪违法金额特别巨大,这是该市另一名厅级干部的严重违纪行为。

新乡市市委书记李庆贵作为新乡市委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不仅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到位,疏于教育、管理和监督,更在新乡市领导班子换届期间,向上级组织推荐3人并均得到重用,不讲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处理严重失当,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被免去其领导职务。

【点评】问责条例将维护党的纪律不力列入问责情形,强调要维护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严把政治关、作风关、能力关、廉政关,杜绝歪风邪气。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才能把制度的篱笆越扎越紧,从源头预防和治理贪腐。

情形五:“独善其身”

【案例】山东省青岛日报社党委原书记、青岛日报社社长、青岛报业传媒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蔡晓滨或许没有想到,自己虽拒收该报业集团人员的贿赂,但仍因单位多人违纪违法问题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当该报业集团人员出现公款旅游、收受贿赂、瞒报收入、与他人发生不正当两性关系等问题时,蔡晓滨作为党委书记并未引起警惕,更未举一反三,严肃查纠。“独善其身”看似合法,却为腐败滋生蔓延埋下更大隐患。 

【点评】作为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只想着独善其身、高高挂起,实为政治敏锐性和警惕性不足,其失责之处正在于放任自流、养痈遗患,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不到实处,对当地政治生态产生负面影响。 

风清则气正,气正则心齐,心齐则事成。本次问责条例将“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坚决、不扎实”列入问责情形,表明了党中央坚定不移反对腐败的决心没有变,坚决遏制腐败现象蔓延势头的目标没有变。只有拿出猛药去疴、重典治乱的决心,刮骨疗毒、壮士断腕的勇气,不留“暗门”、不开“天窗”,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才能坚决扎实推进下去。 


编辑 杨小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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