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人在线 2016-07-17 12:51
自暑假模式开启,小编的朋友圈就被各国旅游景点刷屏了,看着美妈俊宝们,秀着海景夕阳拌饭,小编是各种的羡慕呐!
话说2016年已经过半,你的年休假休了吗?没休怎么拿补偿?来,看看小编为你整理的有关年休假的知识点,好好规划一下自己的假日吧!
1 假期天数
关键点:累计工作时间
年休假天数根据职工累计工作时间确定。
实践中,部分单位按照职工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确定其年休假天数,这样的做法不正确。
2 假期计算
关键点:不计入部分
单位在确定职工年休假天数时,下列休息日、假期应剔除计算。
◆法定休假日
◆休息日
◆探亲假
◆婚丧假
◆产假等假期
◆停工留薪期间
以上这些不计入年休假假期。
3 假期安排
关键点:单位统筹安排
①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
年休假非职工本人安排,而是由单位统筹考虑,若职工确有困难,建议与单位协商确定休假安排。
关键点:跨年度休,征得职工同意
②单位因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但应征得职工本人同意。
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单位若需跨年安排的,必须经职工本人同意方可操作。
4 工资待遇
关键点:包含工作期间工资
单位经职工同意,不能安排年休假的,对职工本年度内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工资报酬,其中包含单位支付职工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
单位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时,因已支付了职工正常工作期间工资,故另外支付其日工资收入的200%即可。
5 不能休的情形
关键点:寒暑假、事假、病假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①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的,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
②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
③职工休病假的三种情况:
◆1年<工龄<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10年<工龄<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20年<工龄,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6 维权途径
关键点:协商、沟通、仲裁
首先可与企业进行沟通与协商补偿年休假工资,补偿的标准为日工资的300%;
其次,当地的劳动行政部门可责令企业改正;
逾期仍不改正的,当地的劳动行政部门有权要求企业按照补偿标准额外支付赔偿金;
企业仍拒不执行的,劳动者申请由劳动行政部门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最后,劳动者可直接提起劳动仲裁。
(来源:劳动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