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家庭暴力法》来了!惠州家暴投诉增多

惠州日报  2016-07-16 10:11

记者从2016年市妇联系统维权工作培训班获悉,今年3月1日至6月30日,市妇联维权站及12338维权公益热线接到的家暴投诉宗数比去年同期上升幅度较大,共接到35宗投诉案件。

该培训班是为适应不断变化的妇女儿童对维权服务需求,提升惠州妇女维权干部业务和服务能力而开班,首节课便是《反家庭暴力法》培训。市妇联权益部部长黎雪环介绍,《反家庭暴力法》实施后,市妇联针对不同群体多次开展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村居巡讲活动,普及并指导如何用这部法律进行维权。

经统计,今年3月至6月,通过市妇联设置的维权站、12338维权公益热线投诉家暴投诉宗数同比上升幅度较大,共计35宗。“这部法律实施后,很明显感觉到受害方维权意识的提高,咨询和投诉方向针对性更强。”黎雪环称,以前妇女往往遭受家暴很严重甚至到受不了要离婚时才来维权,而现在接到的投诉很多是咨询可否申请人身保护令或者告诫书。而继3月4日大亚湾发出省内首张人身安全保护令后,目前基层法院也已陆续收到一些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案件,“这说明妇女们意识到这部法律的保护作用”。

在培训课上,东时记者了解,《反家庭暴力法》有3大亮点,可及时保护受害者,即告诫制度、人身安全保护令和强制报告制度。其中告诫书不仅送达加害人、受害人,而且也会送达村居、居委会,即使在施暴人拒绝签名,但有民警的签名,也同样具有法律效力,能起到约束加害人的作用。而人身安全保护令可通过书面或口头申请,根据紧急程度在24至72小时内发出。

在对儿童保护方面,强制报告制度明确,学校发现孩子遭受家暴,有义务向公安部门报告。不过东时记者从市妇联获悉,目前这一制度还没有发现一宗案例,“市民在观念上还没有能马上扭转过来,在调查中,仍有36.03%受访者认为父母打骂子女不属于家暴范畴。”

编辑 糜朝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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