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阳江将实现全市贫困人口全部脱贫

阳江日报  2016-07-15 10:28

到2018年,稳定实现农村贫困人口不愁吃、不愁穿,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和住房安全有保障,基本公共服务主要领域指标相当于全省平均水平。日前,阳江市委市政府印发《关于新时期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三年攻坚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以推进该市新时期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

《意见》精准确定了脱贫攻坚的工作目标:与我省“十三五”规划关于城乡居民收入增长不低于同期经济增长速度(7%)的目标相衔接,有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人均可支配收入不低于当年全省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45%(7365元),符合政策的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纳入低保,确保全部实现稳定脱贫;贫困村人均可支配收入不低于当年全省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60%(9820元),确保全部出列。到2016年年底,2.55万贫困人口实现脱贫;到2017年年底,3.4万贫困人口实现脱贫;到2018年年底,2.55万贫困人口实现脱贫,全部贫困村出列。

在此基础上,贫困村实现产业发展水平、人居环境质量、社会保障水平、农村治理能力、基层党建水平“五个明显提升”目标。

贫困村定点帮扶工作由省直单位负责定点帮扶我市10条贫困村,珠海市负责对口帮扶我市69条贫困村,市直单位、中央和省驻阳江单位负责定点帮扶5条贫困村,阳春市负责定点帮扶2条贫困村,阳东区和阳西县各负责定点帮扶1条贫困村。

在非贫困村分散贫困人口帮扶工作方面,非贫困村分散贫困人口的帮扶责任以县(市、区)、镇(街道)为主,市、县(市、区)派出帮扶单位和驻镇干部参与帮扶联系工作。市直单位、中央和省驻阳江单位负责定点帮扶5条贫困村的驻村工作队实施“1+3”帮扶模式,即1个工作队驻点帮扶1条贫困村,同时负责帮扶联系帮扶贫困村周边3条非贫困村分散贫困人口,其余市直单位、中央和省驻阳江单位派出13个驻镇工作组参与当地非贫困村分散贫困人口的帮扶联系工作,原则上每个工作组由5个单位组成,负责帮扶联系5条非贫困村的分散贫困人口。

《方案》明确了帮扶工作举措。实施“精准到户”六大扶贫工程,即产业发展扶贫工程、劳动力就业扶贫工程、社会保障扶贫工程、教育文化扶贫工程、医疗保险和医疗救助保障扶贫工程、农村危房改造扶贫工程。实施“精准到村”四大扶贫工程,即基础设施建设扶贫工程、人居环境改善扶贫工程、基层社会治理扶贫工程、固本强基扶贫工程。


编辑 陈妙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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