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人在线 2016-07-14 17:39
社保改革,关乎数以亿计人群的切身利益,每一步的走向都能引发广泛关注。2016年进入下半年,社保领域将有4项改革取得实质进展。小编已经为大家盘点好了,速度围观!
延迟退休方案
时间:年底前公开征求意见
关键词:区分人群 不会一刀切
今年官方释放的种种消息指向,备受关注的延迟退休方案将在今年底前初露真容。 虽然具体内容尚不可知,但延退方案已经有了一个明确的方向,即遵照“小步徐趋、渐进到位”原则,每年只会延长几个月的退休年龄,经过相当长的时间达到规定的法定退休年龄。政策核心点是延长缴费的年限,相应缩短领取养老金的年限。
人社部社保研究所所长金维刚认为,制定延迟退休年龄政策,应当充分考虑不同群体的实际情况、不同需求和切身利益,综合考虑劳动力供需、教育水平、预期寿命、基金收支等多种因素,统筹协调处理各种关系。 避免“一刀切”的思路已得到人社部的正式认可。
人社部部长尹蔚民今年早些时候在公开场合表示,渐进式延迟退休年龄的政策将根据现在不同群体的退休年龄,从实际出发,区分不同群体的情况,分步进行实施。
可以预料的是,由于牵涉利益广泛,延退方案必将经历高度凝聚社会共识的过程。人社部新闻发言人李忠也强调,方案会提前向社会预告,给公众以心理预期。
基础养老金全国统筹
时间:2016年推进
关键词:改善养老金两极化
各地的养老负担畸轻畸重、基金规模效应低、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不够顺畅……这些 由于养老保险统筹层次低造成的尴尬局面有望在今年得到改变。
人社部提出,2016年将推进基础养老保险的全国统筹。 事实上,这项工作酝酿已久。2015年10月,人社部表示已形成方案初稿,拟在进一步论证后适时上报国务院。
作为全国人大代表,中国社会保障学会会长郑功成曾经质询养老保险基金全国统筹为何推进缓慢。尹蔚民在应询时坦言“困难不小”,其中最难的是涉及中央和地方的权力、责任,以及地方和地方之间利益关系的平衡和调整。
中央财经大学教授褚福灵指出,一些地区基金结存过多,征缴力度放缓,养老待遇随意增加;另一些地区基金缺口较大,在高费率的情况下,每年仍然需要中央政府大量的转移支付。 如果这种状况长期下去,就会出现基本养老金的两极化现象。
实现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在全国范围的统筹使用,提高基金使用的规模效应,是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要解决的核心问题。
城乡居民医保制度整合
时间:年底前有望基本完成
关键词:覆盖所有城乡居民 待遇提升
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制度整合也有望在年底前完成。 整合后的制度将覆盖除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应参保人员以外的其他所有城乡居民。
2003年与2007年,我国针对农村人口、城镇非就业人口分别建立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新农合)、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前者由卫计委管理,后者由人社部管理。 这种“分而治之”的管理模式,造成流动人员重复参保、重复补贴与漏保现象并存。
为避免制度分割下弊端加剧,今年1月,国务院印发《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意见》,要求各省区市在6月底前对整合城乡居民医保工作作出规划和部署;各统筹地区年底前出台具体实施方案。
截至目前,上海已经实现城乡医保统一,陕西、山西、河北等16个省份明确提出整合城乡医保。若上述要求能如期完成,近半省份需在下半年“快马加鞭”推进。
人社部表示,整合后城乡居民将获得更大实惠—— 城乡居民将不再受城乡身份的限制,按照统一的政策参保缴费和享受待遇,公平地享有基本医疗保障权益;城乡差距、地区差异也将逐步缩小,在统一保障待遇、医保目录和就医管理基础上提升群众保障待遇。
企业年金相关规定
时间:将结束公开征求意见
关键词:提高退休职工养老金
6月,人社部对2004年出台的《企业年金试行办法》进行了修订,起草了《企业年金规定(征求意见稿)》,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对于职工的第二份养老保险,意见稿作出以下几方面的修订:
①将企业缴费上限由本企业上年度职工工资总额的“十二分之一”调整为“8%”。
②将企业和职工个人缴费之和的上限由本企业上年度职工工资总额的“六分之一”调整为“12%”,并明确具体缴费比例由企业和职工协商确定。
③对企业缴费的分配差距作了限定,规定企业应当合理确定本单位当期缴费计入职工个人账户的最高额与平均额的差距,并对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作出不超过5倍的规定。
④在待遇领取方式上,意见稿将职工达到退休年龄时的待遇领取方式修改为按月、分次领取或者购买商业养老保险产品,这主要为了充分发挥企业年金长期养老保障的作用。
“企业年金是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人社部新闻发言人李忠表示,将鼓励更多用人单位和职工建立企业年金制度,进一步提高职工退休后的养老待遇水平。
【来源】劳动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