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小伙在惠州高空作业坠亡 家属索赔115万

南方+ 记者 祝勇  2016-07-14 17:22

25岁的茂名小伙梁金水去年10月在惠州水口高空作业时坠亡,遗体迄今仍安放于惠州殡仪馆,而作为亲戚的雇主马某迟迟不愿沟通赔偿事宜。7月11日,梁金水的父母将马某告上惠州水口法庭,索赔115万余元。

龙门吊上作业摔下死亡

据悉,25岁的梁金水与马某原为亲戚关系,2015年10月份,梁金水接受雇请来到惠州市水口一家龙门吊(吊车)拆卸工地做工。梁的一名表弟介绍,梁金水的姐姐等家人劝告无效,他坚持要到惠州工作。

马某从事龙门吊吊机拆卸等工作。梁金水父母的代理律师范丽云指称,2015年10月19日,马某欲对一台龙门吊车进行拆卸作业,在没有提供任何安全保障的情况下,他要求梁金水上龙门吊进行高空拆卸龙门吊螺丝的工作。“没有头盔,也没有安全带,什么都没有。”梁金水的一名表哥介绍。

“马某向原告的父母事后回忆,当时他自己上去腿都在发抖。”范丽云在水口法庭上说。

当日不幸发生,10月19日11时左右,梁金水在作业过程中从龙门吊上摔下来,送医抢救无效后死亡。

雇主律师:死者自己有安全注意义务

范丽云介绍,雇主马某先后支付了共5000元,其中包括抢救费、家属住宿费、餐费、交通费等。此后再无其他偿款,死者家属索赔金额为115万余元。

梁金水现年61岁的父亲梁亚友已经是满头白发,其51岁的母亲王桂梅则一脸悲伤。在原告席就坐,听到代理律师及被告律师辩论儿子死亡细节,两名老人一人抱头,一人斜依椅背。

马某并未出庭。他的代理律师表示,梁金水相应的深圳居住期限存疑。其父母索赔死亡赔偿金应按照其茂名电白农业户籍性质计算。梁金水因没有尽到安全注意义务和采取足够的预防措施进行自我保护,其对事故发生也存在责任。该代理律师还要求降低精神损害抚慰金赔偿额度。该律师提出,原告应该追加事故现场两部吊车的所有人和操作人员为本案被告共同参与诉讼。

遗体仍存放殡仪馆

“梁金水事发前是在深圳务工,相应居住信息登记表能反映这一事实。”前日,范丽云针对马某代理人的质疑回应称。对马某是否有足够提醒,范丽云说,派出所的笔录材料能反映整个事件的过程。

距事故发生已经过去了9个月,梁金水的姐姐梁玉华称,按道理身后事都应该办妥了,但弟弟的遗体却还躺在殡仪馆。梁玉华称,“他们之前也有通过法律途径,也想通过庭外和解,但是马某一直拖延时间,找不到他人,电话也打不通。”马某的代理人前日未在法庭上直接回应“是否躲避拖延”这一问题。

昨日,南都记者拨打起诉书中马某的联系方式,运营商提醒该号码已经停机。

南都讯 记者祝勇 实习生陈燕敏魏秋桦 


编辑 陈梅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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