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社论∣清除红顶中介需要明确权力边界

南方+  2016-07-14 08:18

红顶中介打着鉴证、检验的名号,表面上是和企业合作,实际上是借着行政机构的权力捞取钱财。这不仅给企业带来了不应有的负担,还会影响政府的执政形象。

据媒体报道,一些地方税务部门额外要求企业提供“鉴证报告”,报告由涉税中介(税务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开具。国家税务总局相关负责人近日对此回应称,已留意相关报道,欢迎媒体监督,并表示关于涉税中介,从中央到地方的态度非常明确,税务干部与涉税中介“一定要脱钩”,“坚决防止强制代理”,“凡是有问题的坚决查处,绝不姑息任何人,这都是有制度规定的,绝对不会袒护任何人”。

鉴证报告,又叫查账报告,其作用是什么呢?通俗来讲,就是为了证明企业在缴税问题上没有违法行为。得到涉税中介这份报告需由企业自身支付费用,对已经依法缴税而且财务报表等资料完备的企业来说,再请涉税中介出具鉴证报告,等于为自证“无罪”而自掏腰包。

“依法查税征税,不是税务机关的职责么?为什么要把这些事情交给事务所来做,到头来还要企业来买单?”“就像你检查食品安全,你来把食品拿走,做检验,却要企业出检验费,这没道理啊。”这是企业人士的看法。而税法专家也认同这样的比较,“你这是要企业自证无罪。按道理来说,企业只需按照法定要求做,如果你要额外检查,应该你来承担这样的成本。”

要求企业附送鉴证报告没有法律上的任何依据,但却产生了巨大的利益。业内人士透露,每份报告的价格数千元至数万元不等,而且价格还在呈上涨趋势。一个最大的困惑在这里呼之欲出,“这是明摆着给中介行业拉生意。税局为什么要无缘无故给这个行业拉生意呢?”种种困惑逼出了一个追问:税务机关、税务干部和这些涉税中介究竟是一种什么样的关系?其中是否存在着法律所不容许的利益输送?

在市场经济改革向纵深推进的背景下,一些社会中介由于与行政机关存在特殊关系,却在扮演暧昧的角色。2015年2月9日,在国务院第三次廉政工作会议上,李克强总理痛斥:“有的中介打着政府的旗号,服务乱,收费高,搞垄断,被社会上称为‘二政府’、‘红顶中介’。”从此“红顶中介”成为热词,此类现象广受关注。

税务领域的红顶中介也并不少见。2015年5月,国家税务总局曾向社会通报湖南某市地方税务局6名干部涉嫌违规参与税务代理业务收取“好处费”的查处情况,并随后制定了《关于严禁违规插手涉税中介经营活动的规定》。具体到鉴证报告,国税总局更早在2014年就发文明确“涉税鉴证服务严禁强制代理”。

税务部门额外要求企业提供涉税中介出具鉴证报告的问题,以及舆论关于利益输送的猜想,国税总局既已明确表态“坚决查处”、“绝不姑息”,相信公众不久会等到一个权威的说法。但需要注意者在于,面对企业和公众的质疑,税务部门往往会以“并非强制”、“企业自愿”为由进行辩解。

对于一个众所周知的强力部门,要对一个纳税人实现其某种意志,税务机关是否必须使用清晰可见的强制手段才能称心如意?从企业“不买查账报告就要被查账”的担忧中似乎可以看出一些端倪,“某位区税局局长甚至在召集纳税人大会上公开说,如果没有查账报告,查到你们破产!”类似现象的存在无疑又加剧了企业的担忧。而这种担忧的实质就是一个纳税人对没有清晰边界的权力的恐惧。

诚如国税总局相关负责人所言,中央和地方彻底清理红顶中介的态度非常明确。清理的办法,以往媒体评论曾经给出了答案,那就是让行政机关和中介组织脱钩,斩断其利益链条。而现在涉税红顶中介谋取不当利益的案例表明,这一点之外,权力的透明化也是关键所在,因为只要权力的使用缺乏清晰的边界,那么即使是在一种十目所视十手所指的环境中也可以悄悄完成利益输送。

【来源】南方都市报

【原标题】[社论]清除红顶中介需要明确权力边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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